重男輕女,究竟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小學同學,女孩,家中老二,生下來就抱養給了同村無法生養的一對夫妻,親身父母在很短時間又懷上了老三,仍然女孩,老四還是女孩。後來年紀大了,才斷了要兒子的念想。女孩到了14歲左右,養父破產,養父與養母離婚,養母很快有了孩子,養父負債累累,把她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最終回到了親身父母家,十多年了,與姐姐妹妹不親,親爸親媽,當她是免費的保姆,只管三餐溫飽,到年紀就給嫁了出去,換了五萬的財禮。至今還記得,14歲那年,回家拿學費,依次去了養父家養母家還有親身父母家,沒要到一分錢,前腳進門,後腳就趕出門,養母讓去養父家,養父讓去親身父母家,親身父母讓回養父養母家,而她擦了擦眼淚去退了學,說自己我連個乞丐都不如,還有什麼臉去上學

妹妹的同學,小名,小六,沒錯,是家裡的第六個孩子,從小被送到大舅家,二舅家,大姨家,二姨家,三姨家,從未在家裡呆過一天,家裡孩子多根本沒有她的地,被自己的堂兄弟表兄弟欺負都習以為常,從來都是低眉順眼,叫幹啥就幹啥,父母最終拼出了老七,寶貝兒子一枚,更是無她容身之地。從小到大的願望是有一張自己的床,最開心的是出嫁的大姐二姐來看她,給她買新衣服,買好吃的,從來不敢直視自己親身父親,總覺得自己是有父有母的孤兒

同事在家排行老四,不負眾望,老五是寶貝弟弟,姐弟五個沒有一個上到初中畢業,小時候一根冰棍都要五個孩子分著吃。老大到老四,從14歲開始就進廠打工,到現在十多年的錢都存在自己媽媽那,媽媽很明確的說這是存起來給老五娶媳婦買房子的

家裡老二,抱養那家有兩個兒子,以為是稀罕閨女才抱養的,後來才知道抱去做童養媳的,大兒子成了年老母親就讓嫁給大哥,養女寧死不從,離家出走,才沒嫁給相處十多年的大哥,後來大哥結婚了,大哥好言相勸才回了家,誰知道養母又打起來老二的主意,說老二從小話不多,怕娶不到老婆,自己家裡人又省錢又省力,以後有了孩子即是奶奶又是外婆,這次是老二死活不同意,自己這十幾年,一直看做親妹妹,死也不會娶,背上行李遠去他鄉。老母親指著養女的鼻子罵:本來指望你做個童養媳,沒想到你就是個掃把星,從此不讓踏進家門。

她是家中唯一的小棉襖,上面有兩個哥哥,二哥跟她是龍鳳胎,爸爸視她如珠如寶,然而媽媽對她恨之入骨。總說她性子倔,投胎投錯了地方。小時候,吃的玩的只有大哥二哥的,她只能吃二哥吃剩的,玩二哥玩膩的,大哥看著媽媽不待見她,總是打她出氣。媽媽的口頭禪是,死丫頭,叫你做飯你還不去,當初生下來就該把你掐死,賠錢的貨。過年出門,媽媽只會抱著二哥,拉著大哥,她只能拉著媽媽的衣角,年紀小跟不上,就聽到媽媽呵斥:死丫頭,還不跟上。大哥二哥穿的是嶄新的衣服,而她穿的還是大哥幾年前的破衣服,舊鞋,鞋太大了不保暖,滿腳都是凍瘡,一不小心,在雪地裡就是一個踉蹌,後來爸爸從外地工作回來才感覺到自己是有人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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