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对8家未依法开展职业培训的民办学校作出吊销处理

近日,市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56号)文件精神,对未依法开展职业培训的8所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作出了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处理。分别是:兰州陇原职业技术学校、兰州雅力达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兰州天龙美容美发技术学校、兰州迅达职业培训学校、兰州精益工业职业培训学校、兰州永盛职业技术学校、兰州工商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兰州宇达职业培训学校。未依法开展职业培训情形有:违反《行政许可法》擅自变更、不在许可范围办学的;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办学规模严重萎缩且长期未开展职业培训的;在给出书面整改期限仍达不到办学要求的。

通过对不符合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处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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