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請上市被拒而騰訊卻可以在香港上市?

在阿里早期發展過程中,因為融資需要,實際大股東主要是風險投資者軟銀,以及美國的雅虎。阿里巴巴創始團隊佔據的股權是比較少的。上市之後,成為公開公司,那麼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很容易發生改變,這對於阿里巴巴創始團隊是不可接受的。

於是,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的時候,馬雲團隊擬用“同股不同權”來保證創始團隊對阿里巴巴的實際控制。但彼時香港沒有這一項制度,阿里巴巴的上市申請,無法得到港交所的同意,最終阿里巴巴只能遠赴美國上市,因為美國證券交易所在制度設計上,更多元,允許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

為什麼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請上市被拒而騰訊卻可以在香港上市?

騰訊與阿里巴巴類似,海外投資者佔大量股權。但騰訊的主要投資商是南非的MIH,根據騰訊在港交所上市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各創始人與MIH在公司上市前分別持有公司50%的股份,雙方在2004年股東協議中有一致行動協議的約定:雙方向騰訊集團各公司任命等額董事,而且在上市公司主體中雙方任命的董事人數總和構成董事會的多數。從而實現了雙方共同對上市公司和下屬各公司的共同控制。

為什麼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請上市被拒而騰訊卻可以在香港上市?

在騰訊上市之後,MIH持有騰訊33.2%的股份,是最大的單一股東。但因為一致行動協議,實際上MIH放棄了公司控制權,這樣,騰訊的實際控制權仍然在騰訊創始團隊手中。所以騰訊在香港上市比較順利。

香港同股不同權是從小米開始的。為了吸引高科技企業在港交所上市,港交所也開始了改革,在今年通過了同股不同權企業在港交所上市的相關條例,而小米成為幸運的第一家。

為什麼阿里巴巴在香港申請上市被拒而騰訊卻可以在香港上市?

其實,阿里巴巴早期,曾經分拆其B2B業務在香港上市。大致是這樣的: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網絡有限公司(俗稱阿里巴巴B2B公司)以B2B業務作為主體,在香港主板掛牌成功上市,融資116億港元,當時它身負眾多光環:融資17億美元,超過谷歌成為科技領域融資之最(同時創港股融資紀錄);市值超200億美元,成為亞洲市值第二的互聯網公司,緊逼雅虎日本;市盈率高達300倍,在當時已上市的科技公司中幾乎無人能及;超額認購258倍,凍結資金高達4500億港元,創下了香港股市的凍資最高紀錄。上市當天,開盤價達到30港元,尾盤收於39.5港元,較發行價漲192%,一度創下了港股2007年新股首日漲幅之最。然而上市後,阿里巴巴B2B的股價一度表現不佳,自2009年三季度開始即一路下滑,至2012年2月,股價一度跌落至10港元不到。

最終在2012年2月,阿里巴巴集團宣佈其B2B上市公司於6月8日停止在港交所交易,6月20日正式撤出港交所。2月21日,阿里巴巴集團宣佈以每股13.5港元的價格,收購阿里巴巴餘下27.03%的股份,並在回購私有化後將阿里巴巴自香港聯交所除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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