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檢察院兩個重要創新工作決議在區人大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船山檢察院兩個重要創新工作決議在區人大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10月26日上午,船山區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會上,根據船山檢察院提交的2個重要議案形成的檢察創新工作決議順利表決通過。

船山檢察院兩個重要創新工作決議在區人大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此次以人大組織審議通過檢察創新工作決議,不僅體現出人大組織對檢察創新工作的極大支持,同時對於增強決議內容的地位和效力也具有重要意義,對船山檢察事業發展也具有標誌性、里程碑式的價值和作用。

船山檢察院兩個重要創新工作決議在區人大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那麼會議通過的檢察創新工作決議究竟是什麼呢?

船山檢察院兩個重要創新工作決議在區人大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決議1:《遂寧市船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創新推進公益檢察工作決議》

該決議明確了公益檢察的職責範圍,提出要實施公益檢察領先發展戰略、公益檢察創新發展戰略、公益檢察協同發展戰略、公益檢察共享發展戰略,積極發揮各類監督主體作用,完善公益檢察情報機制和公益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公益檢察方式方法,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打造智慧公益檢察,真正發揮好檢察建議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船山檢察院兩個重要創新工作決議在區人大常委會上審議通過

決議2:《遂寧市船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創新推進檢察建議工作決議》

該決議內容包括明確檢察建議的範圍,推進檢察建議案件化、規範化、實質化、協同化、剛性化,以及完善檢察建議權力救濟等,以求通過創新推進檢察建議工作的具體落實,實現創新社會治理、提高法治文明、保障大局全局。(船山區檢查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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