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一心围着群众“转”——记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所长曹颖轶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一心围着群众“转”——记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所长曹颖轶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一心围着群众“转”——记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所长曹颖轶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一心围着群众“转”——记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所长曹颖轶

个 人 签 名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甘当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简 要 事 迹

曹颖轶,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所长。2011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5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我最喜爱的人民调解员”。

自2010年担任司法所长以来,曹颖轶每天都很忙,他忙着走家串户、排查走访、调解纠纷;忙着为社区老弱病残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忙着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难题……他忙的是一件件小事,但却是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

危急之时显身手。在矛盾纠纷处理中,曹颖轶讲究方法,处置得当,通过情、理、法的融合化解了一起又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践行了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诺言。

有一次,某浴池发生了一起浴池工人死在浴池中的突发事件,家属认为是工伤,要求浴池老板赔偿60万元,浴池老板不同意,家属就聚集了40多人大闹浴池,不给钱,就不让浴池营业,堵塞了街道。

情况危急,曹颖轶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从下午2点到晚上7点,曹颖轶始终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不厌其烦的为事件双方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家属接受了调解,同意走法律程序,表示今后不再采取这种极端的做法,并陆续撤离了现场。

真情铺就新生路。在实际工作中,曹颖轶把刑满释放人员当做自己的亲人、朋友,用真心温暖着他们开始新的人生。

“曹哥,我最近挺好的。”每隔一段时间,曹颖轶都会接到刑满释放人员杨某的电话。杨某属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现实表现十分危险。曹颖轶多次对他进行开导、教育,鼓励他克服“破罐子破摔”心理,重树生活的信心。为解决杨某基本生活问题,曹颖轶拿出600元钱帮他租房,还积极帮助杨某找工作。现在杨某每个月都有2000多元的工作收入,完全能够自食其力。他感动地逢人便说:“没有曹哥,就没有我的今天。”直到现在,他还经常给曹颖轶打电话,让“曹哥”放心。

多年来,曹颖轶就这样在自己的“区域”坚守着自己的人生信条,并与时代的形势结合在一起,让刑满释放人员有活干、有饭吃、有和我们一样的生活和尊严。

爱心化雨写大爱。胡阿姨是长春市某监狱服刑人员周某的母亲。老人身体不好,平时只能依靠轮椅在家中缓慢移动。除了服刑的儿子外,胡阿姨在长春已经没有亲人。

曹颖轶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后,在工作之余,主动来到老人的家中,照顾老人的生活。为了让老人安心,曹颖轶还代她去监狱探视周某。曹颖轶所做的一切让老人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不仅对她的生活有了帮助,更重要的是为服刑人员周某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其能在狱中安心服刑,认真改造。

多年的司法所工作,使曹颖轶与辖区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无论是在大街小巷,还是街道社区,总有群众跟他打招呼,诉心事。这一切,曹颖轶深受感动,他说:“我只是做了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应该做的事,看到群众的信任和认可,看到他们对我洋溢着微笑,真诚感谢的话语,我的内心就非常温暖,感觉一切的付出都值得了。”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一心围着群众“转”——记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兰家司法所所长曹颖轶

供稿:王涵(组织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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