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拆迁户,为什么别人比你多分到35㎡?问题可能在这!

10月27日,我市南滨江景观带二期改造工程规定签约期限已到期。今年以来,我市城市有机更新步伐进一步加快,除南滨江景观带二期团块外,目前锦湖街道西门瓦窑村团块、上望街道东安村整村改造也已发布补偿方案通告,分别将于11月15日、11月29日签约期限到期。市工务局提醒征迁户要及时签约,

若未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将取消提前签约的奖励。

“精建精美”,民心所向、民心所盼。“现在老房子真心住不下去了,一下大雨屋子里就漏不停。没有新房子,后辈孩子娶亲都有困难,没人肯嫁过来。我们都觉得早日改,早日好!”72岁的东安村王秀央曾在接受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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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期内签约比例“达标”后协议生效

据介绍,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房屋补偿方案的规定比例,房屋补偿协议生效,下步将适时发布房屋搬迁腾空通告。同时,方案里面也明确,实施单位或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实施单位或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地(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在有关程序后,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将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签约期内如果签约比例达到方案规定比例的,协议生效;不签约的由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将取消提前签约、提前拆除的奖励,且如果在征地房屋搬迁腾空公告期限内不搬迁的,将责令交地。”市工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未按时签约的,将丧失多项优惠

据悉,《瑞安市城中村改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腾空搬迁的,落地式房屋最高可获3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将被取消有关奖励,而且安置房定位认购上也将放在下一轮。

据了解,近两年温州市区有多起被征收房屋被依法实施强制搬迁和拆除的案例,房屋所有权人不仅没有得到额外的经济补偿,反而丧失了各种奖励优惠。如2017年,鹿城区南汇街道对市区绿轴区块的2户进行依法强制搬离并拆除。以其中被依法拆除的戴某家为例,据报道,该户因不按期签约,最终通过司法途径强执后,至少损失了200多万元。

市工务局:抓住机遇,及时签约,共享红利

目前,距离西门瓦窑团块、东安村整村改造征地房屋签约期限,分别不足半个月和不足一个月。为此,市工务局提醒征迁户能抓住机遇,及时签约,共享城市发展带来的红利。


首席记者 严小章 通讯员 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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