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爲戒!丹江口通報5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引以為戒!丹江口通報5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湖北日報訊(通訊員 朱志祥、於殿宏)“六里坪鎮馬家崗村原村委會副主任劉某,醉酒駕駛小型轎車,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2018年10月,劉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近日,丹江口市紀委對去年以來五名酒駕醉駕的黨員幹部通報曝光,這五人有機關黨員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有村黨支部書記、村幹部。他們除接受法律處罰外,還分別受到行政撤職、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黨紀政務處分。

“黨員幹部酒駕醉駕,不僅觸犯國家法律,也損害黨員幹部形象,造成不良影響,我們下發酒駕醉駕專題通報,就是要引以為戒,釋放從嚴執紀的強烈信號!”該市紀委監委執紀監督室負責人說。

通報指出,五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反映部分黨員幹部政治站位不高、法律觀念淡薄、規矩意識不強、自我約束不嚴等問題,全市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紀檢監察組織也將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加大對酒駕醉駕問題的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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