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队」廖雪婷:女性车厢,关爱还是歧视?

地铁性骚扰,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2007年,纽约市针对地铁性骚扰进行了一项调查,在随机抽查的1790名受访者中,69%的人表示他们曾感受到性骚扰的威胁,其中99%为女性;而在10%明确表示自己曾遭到性骚扰的人群中,女性比例超过99%。

2014年,路透社对全球16个人口密集城市的6300位女性进行了调查,发现拉美城市女性在公共空间所遭受的性骚扰比例最高:每10位女性中就有6位曾在公共交通上遭受言语、肢体以及更严重的骚扰行为。

2015年,《中国青年报》对1899人进行了一项有关公共空间性骚扰的调查,53.4%的受访者表示曾在公交车或地铁上遭遇性骚扰,形式包括被触摸(35.5%)、言语骚扰(19.8%)、对方暴露身体隐私部位(12.7%)、偷拍(11.9%)、跟踪尾随(6.4%)等。

英国交通警察局的数据显示,2016-17年间警察共接到约1500起公共交通性骚扰报案,相较于五年前的数字翻了一番。而其中,针对女性的性骚扰案件比例高达70%。

2017年深圳一份公交性骚扰状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收回的433份问卷中,33.9%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性骚扰,而女性受访者被骚扰的比例达到42%,其中又以年轻的公司职员为甚。

可以看到,尽管任何一种社会性别不分年龄都有可能遭遇性骚扰,但在公民共享的公共空间中,女性却是最普遍的性骚扰受害者。女性至今在地铁公交这样的公共空间里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尊严举步维艰,反映的是女性解放进入公共空间、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进程中的重重困难。

性别化的公共空间

社会生活中公共空间的存在不仅表现为正式的工作领域,同时也表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前面提到的公共交通和各种公共场合。

谈到公共空间,就不得不提及一个重要的概念: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 德国哲学家、 社会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1960年代阐释了这个重要的政治概念,认为公共领域是一个公民可以自由参与公共事务、公开讨论社会议题而不受国家干涉、并形成公民社会推动民主进程的空间。

尽管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并不完全等同,但哈贝马斯认为最早的资本主义公共领域出现在 18世纪英国伦敦的咖啡馆中,此时的公共领域便有了城市中实体空间的依托。当时的咖啡馆成为了社会生活的中心,人民积极讨论文学艺术,乃至对经济和政治事件进行批判。必须指出的是,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里,女性是不存在的。在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依托于公共空间的公共领域是完全的“公”共空间:参与者是完全的男性。女性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属于私人领域的:在家里、厨房、在照顾孩子和其他家人的琐事中。中国的老话“男主外、女主内”也应证了这一点。

女性进入公共领域、参与社会生活也不过是近百年来的事情。19世纪中后期,西方女权主义第一次浪潮席卷而来,女性迈出家门、上街游行、要求拥有选举权、享有与男性相同的参与政治经济生活的权利。20世纪里,女权主义的浪潮一浪接一浪,女性的诉求从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到家庭劳动分工、性解放,再到反思身份政治、重新定义性别/性、女权主义等,而每一次抗争和运动都促使了女性从私人领域进一步迈向公共领域。如今,在很多西方民主国家,女性和男性已经能够平等的使用公共空间、共同参与经济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的讨论。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女性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生活就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在之后很长的一个时期里,女性所享有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得以以女性参政议政、进入正式工作领域的形式保存下来,同时女性被确保拥有和男性平等的使用公共空间的权利。 但平等享有公共空间的权利并不代表公共空间中的权力结构对于性别而言是平等的;无论是在正式的工作领域、各式的机构场所,还是在日常的生活空间,如公园、菜市场、公交地铁等, 女性使用公共空间的经验和感受与男性并不一致。

举例而言,在正式的工作场所或者是教育机构, 上级和下级、老师和学生尽管使用同样的公共空间,他们的地位和权力是存在差异的。这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差异则有可能引发权力的滥用、一方对另一方实施骚扰、另一方难以进行反抗。在近半年来集中揭露的高校性骚扰事件中,施害者以男性为主、受害者都是女性,这是因为这些男性高校教师比女学生们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权力,一定程度上使得他们敢于对女学生进行骚扰。同样的,也有新闻涉及到女性高校教师滥用权利,让男学生做和学业无关的事情,原因也在于老师拥有的权力和资源。可惜,在公众的讨论中,一些高校教师认为他们对学生的言语或肢体骚扰是无伤大雅的行为,而学生的反抗和社会的反弹,显然夸大了问题,这就是为何好几位当事教师,会理直气壮的写公开声明,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相对于工作场所或教育机构这些传统的公共空间的性骚扰而言,其他公共场合的性骚扰更多的反映了社会文化上对于性别的不同建构、而导致了男性和女性对公共空间的经验和感受不同。最简单也最常见的一种女性经验便是在处于被男性凝视的位置(under the male’s gaze),女性被建构成为一种男性欲望的客体,而男性的性冲动则被塑造为一种天然的男性气质。例如,我们从小就常提醒女孩子晚上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不要一个人去某些特定的公众场所、如酒吧、网吧、或单独旅行、同时不可以穿着过于暴露等等。而对于男孩子,我们则会鼓励他勇敢、出去闯荡、视公共空间为自我领地、将其具有的攻击性视为一种社会生活应具备的能力。这样的社会文化对于性别的不同建构使得性骚扰乃至性暴力获得了一定意义的社会合法性,并在潜移默化中支撑着一种文化迷思:要求潜在受害者约束自身、对施害者则不加束缚。这种情况下,性骚扰甚至性暴力行为所需付出的成本极低。

2012年夏天,上海地铁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地铁应对性骚扰的广告:

「猫头鹰队」廖雪婷:女性车厢,关爱还是歧视?

这条微博恰恰是社会文化对性别不同建构的最佳体现,并将性骚扰的责任转嫁给潜在的受害者。在这样的社会中,女性在公共空间所感受到的更多是不自在、不安和焦虑,并承受着无形的性别规范和男权社会文化的控制而无法充分的展示自我、进而参与社会生活。

“女性车厢”:空间隔离防性骚扰?

既然女性在公共空间的使用上面临着权力结构、社会文化以及个体经验差异所造成的不平等,那么对社会性别进行公共空间的隔离(例如男校、女校)、在公共场合辟出专属女性的空间是否就能够预防和解决性骚扰问题呢?

深圳地铁在2017年6月底成为国内首个实行设置女性优先车厢的大众交通单位,并在2018年3月在所有地铁线路推行。而广州则紧随其后,于2017年7月推出了地铁女性车厢 。这两个城市推出这样的举措,很大程度上是回应社会上的一些呼吁,特别是在一些人大代表提出了这样的提案之后。不过,这样的做法,到底是不是应对性骚扰的好办法,一时之间,社会舆论有很多争议。赞同的一方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保护,物理和空间隔离会减少对女性潜在的骚扰,同时倡导一种关爱女性的文明风气。反对的一方则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并提出为何只保护女性、而不考虑男性也有被性骚扰的可能,又或者老人小孩需要被保护而设立专用的车厢。也有人指出这种做法并不能从根源上杜绝性骚扰,反而是不断缩小了女性的公共生活空间、同时也更多将防治性骚扰的压力转嫁到潜在的受害者身上。更多的人则表示,设立女性车厢的原意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则困难重重,光是上下班高峰期交通堵塞就已经叫有心人无法遵从“女性车厢女性优先”的美好设想。 在广州和深圳乘坐过女性车厢的女性或许有过同样的经历: 乘客们并没有自觉地去区分自己应该走入哪个车厢,许许多多的男性非常自觉自然的走进标记着“女性优先”的车厢。对此,深圳地铁和广州地铁也都表示,“女性优先”并非“女性专用”,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强行隔离乘客。

姑且不论孰是孰非,设置女性车厢并非中国首创,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的实践经验。在一些伊斯兰国家的城市,因为宗教教义被视为法律,甚至高于法律的原因,男性和女性在公共空间必须隔离。例如伊朗,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都实施男女乘客分乘制,男性乘客不会进入女性专用车厢,而女性乘客也不会进入其他车厢、除非有男性陪同。在相对世俗化一些的伊斯兰国家,比如埃及,阿联酋和马来西亚,则是因为宗教风俗的关系,在一些大城市的地铁线路上设置了女性专用车厢,但这些车厢的设置,对于乘客并没有法律约束。

即便没有宗教因素,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印度、巴西、墨西哥、台湾、奥地利有过类似的政策和公共交通设置。这些地方要么就是治安问题严重不得不进行公共交通性别隔离(如印度、巴西、墨西哥),要么就是因为使用人数过少、或者无法有效执行而最后不得不取消(如台湾和奥地利)。

过去二十多年,韩国政府一直就女性专用车厢制度不断进行尝试。1992年首次试行时,因为男性乘客蜂拥而至不得不暂停。 2007年政府再度推出女性车厢,最终因为来自男性的反对声音大太而放弃。虽然首尔和釜山分别于2011年和2016年重新试行女性专用车厢、以减少女性乘坐公共交通时面临的性骚扰,但试行并未能够全面推广。

日本早在1912年就在列车中设置了女性专用车厢,但初衷并非是要保护女性,而是当时社会中女性地位低下,男性并不愿意与其同坐。二战后,随着女性参与正式的社会工作的增加,日本公共交通一度不堪重负,遂诞生了保护妇女儿童乘车的专用车厢以保护他们的安全。但这种专用车厢在经济快速发展、交通系统日趋成熟之后逐渐被取消。直到2000年,为应对拥挤的公共交通上日渐增多的对于女性的性骚扰,日本铁路再次引进针对女性乘车的专用车厢,在东京率先推出,并逐渐拓展到大阪、名古屋、神奈川等地。然而,虽然标明“女性专用”,日本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拒绝男性乘坐女性专用车厢,这种秩序的维持只能够依靠文化自觉。近些年受到铁路运力的限制和男性权益的挑战,使得一些线路不得不取消女性专用车厢。

「猫头鹰队」廖雪婷:女性车厢,关爱还是歧视?

日本女性专用车厢和候车处。图片来源:新华网

纵观其他国家地区的经验,女性专用车厢得以成功的原因不外乎宗教法规规范,宗教风俗约束和社会自觉,而在社会自觉这一层面的因素往更深层次去想,其往往是对于公共空间权力结构不平等的认可和固化。女性被放置在了附属和依赖的地位、 是男性欲望的对象、会诱发男性“本能”的骚扰行为、很脆弱需要被保护。物理上的隔离或许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共空间性别不平等对某一性别所带来的伤害,但这种举措可以取得的成效非常有限,治标不治本、并不能真正的消灭性骚扰。更有害的是,对公共空间进行性别隔离是在强化我们已有的社会性别构建,给予公共空间性骚扰存在的合理性。

公共空间的性别意识应成为公民教育的一部分

2017年7月,北京通州的一名乘坐巴士的女性在多次反抗流氓骚扰未果后扇了他一巴掌、对方恼羞成怒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这名女性捅至重伤。尽管最后歹徒被制服、该女性也捡回了一条命,血淋淋的事实却给面对骚扰积极反抗的勇气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公共空间被性骚扰的女性大多数是沉默的羔羊。一是因为女性从小被告诫要保护自己、不要穿的太暴露等等;同时社会有一种责怪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的倾向,让女性在被骚扰之后并不是去谴责并惩罚施害者,反而是自我检讨、将责任放在自己身上 。 更不用说在法律尚不完善、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即便受害者能够勇于举报、反抗性骚扰,司法机关也很难进行立案、追究施害者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更多的人只好选择约束自己、退出部分公共空间,或是在一些公共场合缺位。在社会风气有利于施害者,受害者自我羞愧和保持沉默,立法执法不足以形成威慑力的情况下,在公共空间进行性骚扰的成本实在是低之又低。这样的社会环境有可能进一步孕育出一种“你骚我才扰”、“你可以骚我就可以扰”、“不管你骚不骚反正我就要扰”的风气,把性骚扰常态化、将性别暴力视为惯常。

防治性骚扰应该成为一个全社会的议题,纳入公民教育的一部分,提高社会的性别敏感度,进而改变公共空间的权力结构 。在家庭、社区、学校、各类公共场所都应该积极推动反性骚扰的教育,杜绝施害者的出现,培养反击骚扰的能力。在过去几年,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学校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公安机关也积极配合社会,进行普法教育,提升公民自我保护以及尊重他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只是很可惜,这样的全社会的互动,只是集中在一些城市,而且大部分没有持续进行。公共空间的权利平等意识应成为公民教育的一部分,防治性骚扰应成为公众共识,人人有责。我们应该让孩子们知道,无论男孩女孩,都可以勇敢坚强,都应该互相尊重,都有平等的权利,都不应把公共空间当做私人领地并肆意践踏他人的利益。教育可以以各种有趣的方式进行。例如在墨西哥,地铁公司按照成年男性的身体形状打造了一种特型座位,模拟出了男性的胸、小腹,以及性器官。这种座椅是专门为男性乘客而设置,让男性体验公共场合受到性骚扰以及性侵害的女性所经历的不适和焦虑 。

我们并不要真正的身临其境才能感受到性骚扰带来的困扰和痛苦。要消除性骚扰的沉默受害者,在公共空间看到别人被性骚扰的你我同样也需要承担责任。我们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社会中,维护公共空间的权利平等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也只有如此,才能营造出让每个人都舒适的公共空间,而不仅仅是维护某一部分人权力的空间。 公民教育的另一个层面是要形成反对性骚扰的社会舆论、杜绝谴责受害者的声音、增加施害者的犯罪成本。开篇提及的《中国青年报》针对公共交通性骚扰的调研中同样发现,51.7%的受访者在遭受到性骚扰时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帮助。更多时候,周围人的冷眼旁观加剧了性骚扰被害者的羞愧感和无助感,无形中增强了施害者霸凌和进一步骚扰的强权意识。

与之并行的则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机制。公民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离不开国家机关的参与,而公共空间的合理使用和权利平等更需要有法可依、有例可循。针对层出不穷的性骚扰事件,社会上对于建立完善的法规、明确性骚扰的定义、并在各个层面宣传推广普及教育呼声高涨。性骚扰应对机制的建立是众望所归,而公共空间性骚扰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公权部门合力,在决策时多方聆听公众的诉求,同时提高决策者自己的性别权利意识。应对措施的建立和普及、公民教育的推广都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方能创造一个人人平等、互利共赢的公共空间,不然的话,不仅仅女性车厢无法根治问题,甚至会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举措,反而让性骚扰这个问题,渐渐从公共舆论中消失。

「猫头鹰队」廖雪婷:女性车厢,关爱还是歧视?

女权人士发起的反对性骚扰的公益活动。图片来源:端传媒

廖雪婷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学院助理教授

「猫头鹰队」廖雪婷:女性车厢,关爱还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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