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臂男被砍死之前的人生轨迹

刘海龙

关于花臂男被砍死之前的人生轨迹

时间回顾:2018年8月28日,刘海龙和于海明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海龙经抢救无效死亡。 9月1日,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 电动车主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此事件成为全名关注的焦点,被称之为“全名审判”的特殊案例。

关于花臂男被砍死之前的人生轨迹

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当事人“刘海龙”的人生轨迹。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关于花臂男被砍死之前的人生轨迹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关于花臂男被砍死之前的人生轨迹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关于花臂男被砍死之前的人生轨迹

2018年8月28日,刘海龙和于某某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海龙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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