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老公結婚後,和他家人矛盾不斷,他媽處處刁難我,導致我們的婚姻幾乎破裂。
去年認識了他,他比我小,他是做小生意的,老家裡有房有車,想著條件還算可以,就跟他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後才發現,他收入不穩定,有一次資金週轉不過來,我借給他八萬,幾個月後,他才還給我。
當時我有點猶豫了,畢竟我們沒有感情基礎,我只想著跟他搭夥過日子。
就在我決定要跟他分手的時候,竟然意外懷孕了。
我想這也許是天意,就跟他結婚了。
婚前我就跟他說明了,我只是想找個依靠搭夥過日子,別指望我會給他家裡出錢,我也不會當這裡是我家,他父母生病了,我可以送去醫院,但是我不會出錢。
我嫁給他的時候,他媽說會當我是一家人的,誰知道,我嫁給他後,他媽說一套做一套,根本沒當我是一家人。
我坐月子時,沒有給我帶孩子就算了,還不給我做好吃的,每天就雞,跟青菜,我根本吃不下。
她還到處跟別人說是非,說我難伺候,說我懶,不早起,帶不好孩子,氣死我了。
有一次,我們的矛盾爆發,我跟他媽吵架了,她罵我在他們家沒付出,讓我滾。
我快要氣死了,我給他們家生孩子,付出的八萬,這不算付出嗎?
我想離婚,但又捨不得孩子,自己又沒有經濟獨力撫養,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你們來評評理,到底誰錯?
PS:以上內容來自網友求助。
閱讀更多 嘮一嘮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