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圃公安嚴懲酒駕行爲,三名醉駕者被刑拘

黄圃公安严惩酒驾行为,三名醉驾者被刑拘

外出聚餐飲酒,

個別群眾抱著僥倖心理

酒後駕駛。

為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有效震懾酒駕違法行為。

近日,黃圃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對3名醉酒駕駛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1

黄圃公安严惩酒驾行为,三名醉驾者被刑拘

7月2日17時23分,駕駛人陳某駕駛粵TDS***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黃圃鎮新豐北路健全路路口時,與牛某駕駛的粵X21***號中型廂式貨車發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雙方車輛損壞及陳某受傷。

陳某身上散發較濃酒氣,現場鑑於陳博文受傷無法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現場民警按規定對陳某文抽取了靜脈血液樣本,後經鑑定中心鑑定,陳某靜脈血液中檢出的酒精成分含量86.9mg/100mL。

2

黄圃公安严惩酒驾行为,三名醉驾者被刑拘

9月15日凌晨1時20分許,駕駛人梁某醉酒(靜脈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4.0mg/100mL)駕駛粵P1V***普通二輪摩托車從黃圃鎮大岑村五隊往九隊方向行駛,行至黃圃鎮大興東路65號對開路段時,與行人陳某醉酒發生碰撞而肇事,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梁某、陳某受傷。

3

黄圃公安严惩酒驾行为,三名醉驾者被刑拘

9月23日凌晨1時,駕駛人李某醉酒(靜脈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8.7mg/100mL)駕駛粵JP1***普通二輪摩托車從黃圃鎮永和平市場往新明北路方向行駛,行至中山市文明大街14號對開時,與由黃某駕駛的粵H22***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而肇事,事故造成車輛損壞。

黄圃公安严惩酒驾行为,三名醉驾者被刑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陳某、梁某、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黄圃公安严惩酒驾行为,三名醉驾者被刑拘

切記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黃圃警方將嚴厲打擊酒後駕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