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清远获“良好”等次

9月12日下午,清远市法制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清远市在201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情况。清远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总得分80.62,考评等次为“良好”,在日常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201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清远获“良好”等次

据悉,自2017年以来,清远市法制局针对全市法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开展执法案件评查、举办全市业务培训班、深入县区和市直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等措施,使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全市各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和推进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面,获得了省法制办的肯定。

经过对全市8个县(市、区)政府和26个市直单位开展的案卷评查、实地考核、对申请复核情况的审查、集中评议等考评环节,清远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其中,清城区政府、佛冈县政府、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质监局为“优秀”等次,其余考评对象单位均为“良好”等次。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评价是88.80分,较上一年度整体提高2.89分,也客观反映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

通过考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也暴露出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方面,部分被考评单位存在迟报备未报备、未落实“三统一”制度、清理工作不规范、有效期表述不规范;二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部分单位存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未向社会公众反馈重大行政决策收集意见的采纳情况;三是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适用自由裁量基准错误、行政许可决定未向社会公开、超期结案、送达不规范、未按程序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四是政务公开方面,存在政务信息未及时更新、相关负责同志没有按要求开展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等。

下一步,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以考促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改进。清远市法制局将继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大依法行政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完善日常工作督查机制,扩大执法案件评查范围,全力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为清远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来源 | 清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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