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本来应该作拖车处理的事故,货车车主曹某却突然拒绝拖车,甚至
躺在货车与拖车之间……因曹某的行为已涉阻碍执行职务,民警上前好心劝导却无果,曹某反而开始谩骂民警,还“起飞脚”踢人,将民警身上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打掉落在地……
对于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佛山交警严正say no!目前,阻碍执行职务的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男子阻碍拖车还辱骂民警,拘了!
6月17日21时许,货车车主曹某及驾驶员驾驶着货车途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竹基南路准备转入民乐路时,由于货车转弯位置不够,在倒车时撞上后面邓某驾驶的小汽车车头。
事故发生后,曹某与邓某就车损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因最终没能达成协议,邓某于是报警处理。民警到场在了解事故情况后,告知双方要将事故车辆作拖移处理。
待拖车来到时,曹某却突然拒绝拖车,在阻碍拖车作业无效后,他躺在自己货车的车头位置,不让交警将货车拖走。
曹某试图阻碍拖车进行
执勤交警当场指出曹某的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并警告其若不立即停止该行为,将受到处罚。然而,曹某却继续妄顾民警的警告和劝告,坚持阻碍拖车。
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上前将曹某强制拉开。此时,曹某转而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并将民警身上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打掉落在地。针对曹某违法行为,民警将曹某控制并带离现场作进一步处理。
警告无效下,民警想上前将曹某强制拉开,曹某转而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
目前,曹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交警提醒
公安交警部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应当得到社会和公民的理解和尊重。
针对个别法制观念淡薄,藐视法律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查处,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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