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亮剑促养猪场退还基本农田

「公益诉讼」检察亮剑促养猪场退还基本农田

「公益诉讼」检察亮剑促养猪场退还基本农田

民以食为天

不过

所指的食不是所有能吃的哈

而是粮食

但养猪场也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呀!

欢迎走进今天公益诉讼笔记

「公益诉讼」检察亮剑促养猪场退还基本农田

自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坐、等、靠”传统办案模式基本失效,民行干警必须走出办公室,走访行政部门,深入田间地头查找案源。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局检察官陈红梅和他的办案组就是在田间地头,发现了一起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陈红梅。以下是采访笔记。

采访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检察亮剑促养猪场退还基本农田

陈红梅:本以为可以俯首案旁,做一个安静的美女子;不承想却四处奔波,变成一名女汉子。在很多场合,我都这样调侃过自己。这也是我去年接手民行检察工作之后最大的感受。

2017年7月,我和办案组成员戈晶在乡镇走访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人在龙桥镇玉谢村道眼地块兴建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超过4000平方米。

我们到龙桥镇政府及玉谢村委会调取材料发现,海口玉谢新风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7年4月11日,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便在这一地块建设养猪场。

经测量,养猪场占地5581.97平方米。依据龙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应为4488.60平方米。

“这就是石头地,不适合耕作,也从未耕作过。”

“既然是基本农田,我们为啥从来没有领过补贴?”

第一次来到养猪场现场查看,村民们便围上来七嘴八舌地为自己辩护。我们心里也开始犯嘀咕:这真的是基本农田吗?

为了搞清楚这个疑问,我们马不停蹄地跑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龙华分局、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海口市龙华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了解情况。

戈晶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毕业,扎实的专业功底在这个案件的办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班查阅分析大量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资料后,我们向院领导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作了汇报。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持续受损,岂能坐视不管?海南省检察院民行处要求:必须“亮剑”。

经海南省检察院批准,龙华区检察院于2017年12月6日立案。到立案前,养猪场仅主动拆除约700平方米猪舍及硬化部分。12天后,我们先后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和龙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两部门一边与我们沟通协调,一边积极进行整改,邀请我们到现场查看,龙华区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共商解决之策。

2018年4月初,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兴建的猪舍已全部拆除。国土、农林、环保、乡镇等各部门在这个案件中,看到了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决心、加强监督的信心和守护海南绿水青山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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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案影响一片

「公益诉讼」检察亮剑促养猪场退还基本农田

采访陈红梅之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刚。以下是采访笔记。

王刚:基本农田保护绝非小事,粮食安全是永恒的课题,对国计民生的意义无须赘言。

此案是海南省第一例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的指导下,此案的办理不仅督促国土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大了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也使得国土部门意识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保护政策落实到村组和农户,从而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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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公益诉讼问题

海口检察不畏艰辛

永远冲在保卫的第一线我们负重前行

公益诉讼

海口检察一直在路上

......

文丨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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