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09時40分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三大隊民警在G2518深岑高速羅定榃濱公安檢查站正常執勤。在依法檢查車輛號牌為粵E0****號小型汽車時,發現車輛駕駛員神情閃爍、目光呆滯,懷疑其有吸毒嫌疑。於是便指揮駕駛員將車輛開到待檢區進一步對其檢查。
經對駕駛員李某尿液進行檢驗海洛因呈陽性反應,查實其在吸食毒品後駕駛小型汽車涉嫌毒駕違法行為,民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並移交羅定市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查出毒後駕駛的駕駛者一律註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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