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內設:巡警、刑警、交警、治安、消防等是公安機關所有警察對工作(警種)的分類。公安局與警種(別)是同一組織的分類關係。
交警是交管局的,交管局全稱“公安交通管理局”,隸屬於公安局,交警也屬於公安局。
不過一般指令是是公安局直接發給交管局負責人,然後再由交管局分配到某個支隊。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稱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單位;而派出所是公安機關對下一級行政單位的派出機構,其行政行為是代表縣一級公安機關行為。
屬於不同的政府部門。交通管理局主要負責交通道路的規劃建設方面的工作,交警支隊屬於公安系統,主要負責交通違法的執法檢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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