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架“黑广播”蓝田一男子被批捕

近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对擅自架设“黑广播”播放广告的崔某依法批准逮捕。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该院审查批捕的首例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

崔某(男),系蓝田县汤峪镇石门村村民。2018年5月,崔某在蓝田县金山镇一养殖场内私自架设“黑广播”,并使该“黑广播”从5月下旬运行至9月6日,被陕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西安监测站监测发现后拆除。经陕西省无线电监测站监测证明,该设备发射频率为107.300MHz、发射机(天线前端)发射功率为1012.46W;被检测设备发射频率范围为87MHz-108MHz,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确定的广播业务同频,其性质属于非法设台。

案件移送该院审查后,该院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最终对犯罪嫌疑人崔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全面收集证据。(见习记者 何申燕 记者 马文青 通讯员 黄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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