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肖翠群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五溪北村六巷2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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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8)粤0607执2266号
立案时间:2018年7月5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肖翠群
年龄:56岁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40621196203012129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粤0607民初3337号
尚未履行的义务:1784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未按承诺时间还款,拒不到庭报告财产基履行义务
户籍所在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五溪北村六巷2号
经常居住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五溪北村六巷2号
案件来源:原告杜洁华诉被告肖翠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0607民初333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返还诚意金4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95元,但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7月5日立案执行。
联系举报电话:075787393992/18818760161
联系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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