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邓焕群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杨梅旧西村坑口园13号之3。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7)粤0607执3126号
立案时间:2017年10月9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邓焕群
年龄:51岁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40621196710072724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粤0607民初3400号民事调解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83744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被执行人经本院执行通知后,至今仍未履行完毕本案给付义务。
户籍所在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杨梅旧西村坑口园13号之3
经常居住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兴路1号三座803房产
案件来源: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南信用社诉申请执行陈日垣、邓焕群、陈杰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日垣、邓焕群至今仍未履行完毕本案给付义务,现尚需支付本案未到位案款83744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电话:18818760139
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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