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给蔡襄的一道上书,深刻揭露了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本文是沉香读苏轼的第15期)

自从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底上任凤翔签判后,苏轼才算正式走入了官场。比较幸运的是,知府宋选很欣赏他的才华,接连委以重任。

整个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苏轼都是在紧张而忙碌中度过的,日常事务之外,宋选还先后交给他祈雨、兼任府学教授等事宜,他自己也忙里偷闲考察修改了衙规。

也许是觉得苏轼的办事能力还不错,是年底,宋选又给他安排了一份新任务——理欠。所谓理欠,就是帮官府向老百姓讨债。

这件差事,苏轼办得很闹心,很多老百姓欠下巨额债务后,被关进监狱,而为了追讨债务,苏轼又不得不动用刑罚,和他一贯的爱民思想相违背。

苏轼给蔡襄的一道上书,深刻揭露了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老百姓为何会欠下官府的债务呢?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审讯,苏轼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气愤之下,他直接向三司使蔡襄上了一道书,要求彻底免除这些人的债务。

《上蔡省主论放欠书》(节选)轼于府中,实掌理欠。自今岁麦熟以来,日与小民结为嫌恨,鞭笞锁系,与县官日得千百钱,固不敢惮也。彼实侵盗欺官,而不以时偿,虽日挞无愧。然其间有甚足悲者。或管押竹木,风水之所漂;或主持粮斛,岁久之所坏;或布帛恶弱,估剥以为亏官;或糟滓溃烂,纽计以为实欠;或未输之赃,责于当时主典之吏;或败折之课,均于保任干系之家。官吏上下,举知其非辜,而哀其不幸,迫于条宪,势不得释,朝廷亦深知其无告也,是以每赦必及焉。凡今之所追呼鞭挞日夜不得休息者,皆更数赦,远者六七赦矣。问其以不得释之状,则皆曰:“吾无钱以与三司之曹吏。”以为不信,而考诸旧籍,则有事同而先释者矣。曰:“此有钱者也。”嗟夫,天下之人以为言出而莫敢逆者,莫若天子之诏书也。今诏书且已许之,而三司之曹吏独不许,是犹可忍邪?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下宋朝的中央官制。为了防止宰相大权独揽,宋朝顶层采取分权制,宰相只负责民政,军政有枢密使,财政则有三司使,彼此互相独立。

当时的三司使是蔡襄,也就是那个著名的书法家,苏轼和他关系不错。既然涉及到财政,在征得知府宋选的同意下,苏轼直接向蔡襄陈述情况。

苏轼给蔡襄的一道上书,深刻揭露了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这道上书中,苏轼提到,欠下官府债务的,除了确实有偷税漏税、作奸犯科的情况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很无辜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帮官府押运竹木,竹木被水漂走,巨额损失竟要押运人员赔偿;2、主管粮仓的,年深日久粮食腐烂,也要按价赔偿;3、缴纳的布帛被认定质量低劣,百姓需要补偿价值;4、仓库的储存溃烂,保管人员要承担损失;5、抓捕盗贼应该上交的赃物没有追回,算在了办案人员头上;6、给人做担保的,因被保之人破产,债务转移到担保人头上。

这些债务的形成绝大部分是由于政策的漏洞或缺失,最终转移到了老百姓或者基层小吏的头上,他们无力赔偿,被关进了监狱。苏轼经过统计,上述情况共涉及到225人。

对于这些情况,朝廷其实也是心知肚明,所以每次大赦必定赦免他们。但苏轼发现了一个惊人的情况,有些人经历了六七次大赦,还是被继续关押。

苏轼给蔡襄的一道上书,深刻揭露了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原来,三司的官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做了手脚,朝廷明令大赦,他们虽然把人放了,却没有免除债务,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抓了进来,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更有甚者,一些三司官员趁机勒索欠债人员,只要给他们好处费,立马免除债务。真正被冤枉的穷苦人家求告无门,恶意欠债的反而借着大赦逃避债务,权力寻租大行其市。

了解到实情后,苏轼忍不住质问蔡襄:天底下最具权威的是皇帝的命令,为何现在皇帝宣布了大赦,三司的官员却罔顾圣意,大搞上有政策下有政策和权力寻租呢?

在苏轼的陈情下,蔡襄最终同意了他的请求,彻底免除了那225人的债务。凤翔因苏轼的仗义执言,洗刷了很多人的冤屈,那别的地方呢?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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