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启“捕诉合一”模式

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启“捕诉合一”模式

近日,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行捕诉合一,组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化办案团队,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实现一个刑事案件的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部门同一检察官负责,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快速办理,确保打击的整体合力。

「扫黑除恶」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启“捕诉合一”模式

《方案》明确从现有的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抽调人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捕诉合一”工作团队,在分管检察长的统一指导下,分设案件办理组、综合工作组;明确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检察辅助人员和综合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办案组坚持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把握案件审查“要点”,注重综合考量,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严格规范案件审查程序,对每件涉黑涉恶案件加强跟踪监督,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

「扫黑除恶」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启“捕诉合一”模式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武昌区涉黑涉恶问题特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办理的任洪卓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七项罪名一案打响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随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的不断健全,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扫黑除恶」武昌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启“捕诉合一”模式

439期

文字:潘 星

监制:潘 星

审核:田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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