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咏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60.16%,主要系江苏电力下属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两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17年9月和11月投产商运导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5.96%,主要原因为2017年11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苏电力,上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含江苏电力经营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60.16%,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电力下属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两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17年9月和11月投产商运。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5.96%,主要原因为2017年11月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苏电力,上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含江苏电力经营利润。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电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交割工作已于2017年11月完成,江苏电力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8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详见公司于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收购巴基斯坦KE公司66.40%股份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巴基斯坦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公司66.40%的股权,可支付对价为17.70 亿美元,并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6 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及相关方正积极落实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待所有先决条件满足后实施交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18-5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8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8-6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的配套募集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持股发生变化,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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