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7000元、駕駛證扣18分,蔑視道路安全法的「狂徒」被伊通公安局嚴懲

罚款7000元、驾驶证扣18分,蔑视道路安全法的“狂徒”被伊通公安局严惩

罚款7000元、驾驶证扣18分,蔑视道路安全法的“狂徒”被伊通公安局严惩

10月25日,伊通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副中隊長歐林輝,輔警萬立成、康蕭逸在路面執勤時,在伊通大街查獲一起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套牌車輛案件。

罚款7000元、驾驶证扣18分,蔑视道路安全法的“狂徒”被伊通公安局严惩

10月25日15時30分許,城區中隊一組執勤民警在華生路口發現一由北向南行駛的黑色豐田車,車牌號吉C5S0**,民警憑藉多年執勤經驗發現該車輛異常,準備將該車輛攔停進行檢查,但該車駕駛人非但沒有停車配合檢查反倒加速向前行駛。

見此情景,一組執勤民警當機立斷,立即用對講機呼叫在二商店執勤的二組民警,說明情況後,請求支援。二組民警接到預警後,當即部署警力並聯系城區巡邏車布控。正在附近巡邏的71號巡邏車第一時間趕到二商店路口,在執勤民警通力協作下,於15時33分許,將黑色豐田車攔停。

經查,該車所懸掛的號牌為吉C5S0**為他人車輛號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人李某某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事情到此並未結束,民警經進一步查驗,該車駕駛人李某某另一項違法行為浮出了水面:李某某由於此前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已被暫扣。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該車駕駛人李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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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駕駛人李某某因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套牌車輛的兩項違法行為,付出了被罰款7000元、駕駛證記18分的沉重代價。後悔不迭的李某某說是法律意識淡泊害了自己,他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警示廣大機動車駕駛人,一定要遵法守法,切莫在法律面前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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