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

投资基金运营模式分为四种,分别是:有限合伙制运营模式、公司制的运营模式、信托制的运营模式、信托制+有限合伙制的运营模式。

投资基金运营模式

有限合伙制运营模式:


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


公司制的运营模式:


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



信托制的运营模式:


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



信托制+有限合伙制的运营模式:


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



信托制PE上市的规定存在矛盾,其中证监会要 求拟上市公司必须披露所有实际控制人,而信托法规则要求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信息保密,为规避这一风险,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探索出了一种新的模式—— 信托+有限合伙。

不同类型基金对比

法律关系比较:

(1)有限合伙制

依据的法律:《有限合伙法》

法律地位:非法人组织

发起成立的依据:“合伙协议”GP和LP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有限合伙关系,且存在着双重代理的关系,即LP和GP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合伙企业(基金)和GP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

(2)公司制

依据的法律:《公司法》

法律地位: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和基金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3)信托制

依据的法律:《信托法》

法律地位:信托公司所发起的一个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不具备法人资格。

设立依据:“信托合同”投资人(委托人)和管理人(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信托关系。

控制权及激励机制比较

控制权

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都是由普通合伙人来负责。

公司制:基金存续期是永久的,基金的管理运作是由基金管理人来负责,而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内部的和外聘的,基金管理人是不负责基金的盈亏的,也不具有剩余索取权,而股东拥有剩余财产的求偿权。

信托制: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在基金控制权方面也相对独立,所以信托一代理问题在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非常严重,代理成本很高,很难防范和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激励机制

有限合伙制:基金管理机构每年会有一定的管理费,作为维持基金日常管理的费用。其次基金管理机构投入1%的资金,但是一般可以享有20%的收益。

对于基金管理团队成员,一般会设置一个20%的业绩奖励,也会给予一定的跟投权。

公司制:利润分成、年薪制、股票期权。

信托制:利润分成(有一定基础收益率)

税收及退出比较

基金权益转让和退出

有限合伙制: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可以相互转让,一般情况不得退出。

公司制:权益份额可以转让和退出,但有一定条件。

信托制:基金权益转让可以通过转让受益凭证来实现,退出方式上受到 IPO的限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