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政府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全力支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在收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仅3天,即通过市财政局向法院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转账750余万元,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彰显了中卫市政府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决心。

宁夏某公司与中卫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及行政补偿一案,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最终判决中卫市人民政府向宁夏某公司支付土地补偿款7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宁夏某公司于4月24日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该院执行局经审查依法受理该执行案件。4月28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卫市人民政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中卫市人民政府于5月2日将该案全部执行案款转入法院专用账户,使该案迅速执行到位,实际用时仅3天。中卫市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责任的实际行动,充分彰显了市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也体现了中卫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为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和其他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支持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和“飓风行动”执行专项活动。

据了解,自去年9月中卫市成立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化解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以来,中卫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由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和市政府有关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逐案梳理分析全市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现场协调案件执行工作,建立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使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化解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明显效果。截至5月10日,中卫两级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已顺利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2件,到位执行标的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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