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體育局原副局長梁文翔、競體科原科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柳州市體育局原副局長梁文翔、競體科原科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柳州市體育局原副局長梁文翔、競體科原科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柳州市體育局原副局長梁文翔、競體科原科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柳州市體育局原副局長梁文翔、競體科原科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柳州市體育局原副局長梁文翔、競體科原科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2018年9月3日,柳城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柳州市體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梁文翔,原柳州市政協委員、柳州市柳南區原政協委員、柳州市體育局競技體育科原科長兼柳州市業餘體校原代理校長蘇里涉嫌貪汙受賄一案。柳城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梁文翔、蘇里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以來,被告人梁文翔夥同蘇里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競體科具體經辦的賽事及管理、經手的經費中通過報冒領公款、虛增項目開支、造假財務資料、剋扣截留經手的公款等手段非法將公款套取或截留出來,然後隱蔽地在本局小範圍人員中進行私分(該案其他涉案人員已另案處理);被告人梁文翔、蘇里還分別單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競體科具體經辦的賽事及管理、經手的經費中通過上述手段套取或截留出來,據為己有。其中,梁文翔涉嫌貪汙62.625萬元,涉嫌受賄8萬元;蘇里涉嫌貪汙46.7萬元,涉嫌受賄11.59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梁文翔、蘇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同或單獨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同時二被告人分別單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入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且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索取或收受回扣,據為己有,數額較大;上述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環節,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梁文翔、蘇里進行了最後陳述,對公訴機關指控的部分事實提出異議。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駱麗丹 鄭思羽 韓其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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