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貪汙受賄、違反政治紀律……本市這些幹部被查處

【通报】贪污受贿、违反政治纪律……本市这些干部被查处

【通报】贪污受贿、违反政治纪律……本市这些干部被查处

天津市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福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原黨委書記王福山(正局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福山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邸達涉嫌受賄、貪汙、國有公司人員失職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邸達(正局級)涉嫌受賄、貪汙、國有公司人員失職一案,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邸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貪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張保平、丁文勝等人涉嫌貪汙、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原天津市總工會職工互助保險合作社總經理張保平(正處級)、副總經理丁文勝(正處級)等人涉嫌貪汙、挪用公款、受賄一案,由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保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夥同他人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丁文勝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市委對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郭成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問題嚴肅問責

近日,市委已對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組成員郭成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進行嚴肅問責。

在市委組織部家訪過程中,郭成明作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編造虛假情況,掩蓋事實,授意親屬作偽證,對抗組織調查。工作人員在談話中一再強調紀律、反覆講明政策、曉以利害,郭成明仍數次編造謊言,欺瞞應付,直至工作人員出示有關證據後,才承認召集市藥監繫統9名幹部職工聚餐,並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的事實。郭成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主動提出讓一名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私營企業主參加聚餐,併為其承攬工程、催要工程款“牽線搭橋”。依據有關規定,免去郭成明市市場監管委黨組成員,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對郭成明涉嫌違紀問題線索已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市藥監繫統其他人員涉嫌違紀問題責成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通报】贪污受贿、违反政治纪律……本市这些干部被查处

濱海新區

日前,天津市濱海新區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劉洪傑(正處級)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由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洪傑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貪汙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收受並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法律合規部原黨支部書記、總經理李桂美超標準報銷交通費問題。

李桂美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多次出差外地,超標準乘坐飛機商務艙1次,高鐵一等座4次、商務座2次,超標準費用合計1280元。2018年9月,李桂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追繳。

濱海新區第一公路管理處黨總支副書記(主持行政工作)崔景勝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經崔景勝組織召開班子會議研究決定,該處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先後以清雪值班費、假日值班補助、外勤補助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41.8萬餘元。2018年9月,崔景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濱海新區原環境局環境衛生管理處處長宋玉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宋玉有,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天津市人,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

天津長蘆漢沽鹽場有限責任公司所屬製鹽場原黨委副書記、場長劉義聰大辦婚慶問題。

劉義聰在為其子操辦婚禮過程中,分別於2018年5月25日、5月26日、7月底和8月初,在兩個地點分4批次宴請了漢沽鹽場有關領導、部室人員及製鹽場有關領導和同事,並收受同事和下屬禮金1.4萬餘元。2018年10月,劉義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河北區

河北區供熱燃氣公司中山北路供熱站副站長(主持工作)張輝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8年3月起,張輝指使該站會計虛構出人員“李某某”做工資,將每月以“李某某”名義套取的1000元現金,均分給該站工作人員王某和劉某。2018年3月至7月,該站向王某和劉某多發獎金合計5000元。2018年12月,張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河西區

河西區市政設施運行管理中心道路里巷養管二所原所長李志毅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3年至2017年期間,李志毅先後多次在河西區某包子店違規接受個體戶邊某宴請,並收受其贈送的泰山石1塊、白酒1瓶和香菸1條。2018年8月,李志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河東區

河東區大王莊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李培源、教導員高軍在處理群眾信訪舉報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問題。

2018年6月,大王莊街道接到群眾信訪舉報,反映河東區津塘路豐盈公寓底商堵塞樓內消防通道、住戶佔用公共綠地私搭亂蓋問題。大王莊街道執法大隊教導員高軍、大隊長李培源先後到豐盈公寓進行現場核查,在未對底商進行內部檢查的情況下,敷衍應付,向區整改辦回覆舉報情況“不屬實”。2018年7月5日,市環保督察組通報指出,河東區存在對群眾信訪舉報調查不實不細的問題。2019年1月,李培源、高軍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紅橋區

紅橋區西沽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西沽街河長辦公室副主任陳雄南落實河長制和轄區衛生監管職責不到位問題。

2018年8月,市環保督察組督察發現,雖經西沽街道辦事處多次集中清理,但北運河河道堤岸依然存在附近居民在河堤上種植蔬菜、在河道擋水牆旁的圍園路上堆積大量建築垃圾的現象。陳雄南落實河長制工作不到位,未嚴格履行自身職責,巡河中未及時發現問題,造成不良影響。同時,市環保督察組還發現水木天成社區內圈佔綠地問題反彈回潮,多處堆放垃圾雜物,群眾反映強烈。陳雄南未充分履行對水木天成社區環境衛生的管理指導職責,整治力度不夠,管理不到位,對整改不徹底、反彈回潮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3月,陳雄南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通报】贪污受贿、违反政治纪律……本市这些干部被查处

東麗區

東麗區金鐘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張國林、執法隊負責人李喜慶不作為慢作為問題。

2016年底至2017年初,東麗區金鐘街道南何莊村村民劉某某擅自佔用金鐘路北側路邊、南何莊供銷社宿舍原址拆遷後的部分空地放置集裝箱。金鐘街道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李喜慶發現上述情況後,未採取有力措施及時拆除,放任劉某某繼續佔用上述空地放置集裝箱、搭建彩鋼房和簡易房,最後形成5處違章建築,面積約600平方米。金鐘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張國林未採取有力措施及時制止、拆除,致使上述違章建築長期存在,直到2018年11月9日才全部拆除,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2月,張國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喜慶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濱輝地產投資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金擘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初,金擘違規決定向公司員工發放節假日加班費,金額共計25.68萬元。金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麗中學校長劉淑霞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5月,劉淑霞在為其親屬操辦喪事期間,違規收受東麗中學、立德中學部分教師贈送禮金,金額共計5600元。劉淑霞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東麗區原文廣局工作人員田志春私車公養問題。2014年至2015年,田志春在東麗區文廣局辦公室工作期間,利用管理本單位公務加油主卡之便,違規辦理副卡歸個人使用,並使用該卡為其私家車加油40次,總計消費9120.34元。田志春受到延長黨員預備期一年處理。

東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辦主任王鳳民違規發放福利問題。王鳳民任東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工會負責人期間,2018年1月,違規列支會員親屬住院慰問金1000元及慰問品費用300元;2018年春節期間,違規列支退休人員慰問品費用2986.8元。王鳳民受到誡勉處理。

東麗區東麗湖街道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周志彪收受執法對象“好處費”問題。2017年9月,周志彪在該街道組織清理違法建設工作中,收受業主葉某某錢款4000元,作為協調其違法搭建的“陽光房”不被拆除的“好處費”,造成該街道拆違工作推進緩慢。2018年3月,周志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西青區

西青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原支隊長、支部委員會原書記陳金恆,重點工程監督管理科科長馬建彬,高級工程師程德江落實“津八條”不力問題。

2018年5月,西青區質安監管支隊在發現某公司施工合同未備案等問題後,機械做出責令停工的決定。在明知該公司和兩家施工單位存在嚴重糾紛的情況下,不主動幫助協調解決,簡單地把矛盾拋給企業,將三方自行達成一致意見作為準予復工的必要條件。區質安監管支隊在這起事件中,官僚主義作風嚴重,落實“津八條”流於形式,思想上不重視、服務上不主動、行動上不積極,解決企業訴求缺乏主動擔當、主動服務意識,給西青區營商環境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12月,陳金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免職處理;馬建彬受到政務警告處分;程德江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西青區王穩莊鎮綜合執法大隊原分管負責人萬衛星涉嫌違紀、職務犯罪,目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萬衛星,男,漢族,1979 年9月出生,1999年12月參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市委黨校大學學歷。

西青區大寺鎮原副鎮長楊春生對該單位違規公款購買食材監管不力問題。

2014至2015年,大寺鎮違規用公款購買食材用於對外接待,相關費用經楊春生簽字同意後予以報銷。2019年1月,楊春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西青區辛口鎮小沙窩村黨總支原委員田桂華違規用公款送禮等問題。

2016年春節期間,田桂華違規用公款購買蔬菜、香油等禮盒,贈送該村關係戶,並違規向村委會部分工作人員發放福利,共計1.3萬元。2019年3月,田桂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西青區王穩莊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劉學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學旺,男,漢族,1970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1989年9月參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市委黨校大學學歷。

西青區王穩莊鎮大侯莊村村委會原主任陳加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加玉,男,漢族,1962 年10月出生,天津市人,1980年7月參加工作,201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文化。

北辰區

北辰區運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殷小鋒,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學洪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原副局長兼紀檢組長魏建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給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問題。

北辰區運管局全資下屬企業北辰區辰發汽車綜合性能檢測中心站長左永政利用職務便利,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間,通過支票轉賬及電匯的方式,先後挪用辰發檢測資金1415萬元用於個人使用。殷小鋒任區運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後,2016年5月,區運管局對辰發檢測中心2015年財務收支及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內部審計,在辰發檢測中心未提供銀行對賬單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致使左永政於2016年6月審計結束後繼續挪用公款128萬元。殷小鋒作為區運管局時任黨組書記、局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學洪任區運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對左永政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魏建忠任區運管局副局長兼紀檢組長期間,對左永政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北辰區秋怡小學原黨支部書記兼校長趙鳳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7年4月,趙鳳霞入住新居之後,借“溫居”之機,收受該校部分教職工禮品禮金共計4500元。此外,趙鳳霞還存在違規借用利益關係單位人員的私人車輛、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8年8月,趙鳳霞受到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通报】贪污受贿、违反政治纪律……本市这些干部被查处

武清區

武清區高村鎮畜牧水產站站長高曙光私車公養問題。

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高曙光以辦理公務為由,在該站報銷其私人車輛的油費、維修保養費及交強險等費用,共計8.6萬餘元。高曙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高曙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寶坻區

寶坻區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調研員陳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波,男,漢族,1959年11月生,天津寧河人,1976年11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高級政工師。

寶坻區林亭口鎮前瞿阝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孫克海落實扶貧助困政策不到位問題。

2013年,寶坻區林亭口鎮前瞿阝村五保戶孫某,作為該村異地新建危房改造戶,其危改新房建成後未及時搬入,仍留在其原有危房居住。2017年11月,前瞿阝村村民委員會將孫某空置的危改新房佔用。孫克海作為該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認真落實上級扶貧助困政策,致使危改群眾利益受到損害,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12月,孫克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靜海區

靜海區良王莊鄉王家院村幫扶組組長張潤國工作作風不實問題。

2018年,在市委巡視組對靜海區巡視期間,發現良王莊鄉王家院村幫扶組“一戶一策”戶戶雷同,且工作人員對因病致貧困難戶基本情況瞭解不清。張潤國作為王家院村幫扶組組長,對扶貧助困工作重視程度不足,缺乏細緻而深入的調研,工作作風漂浮,形式主義嚴重,對幫扶組在幫扶期間未能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負有主要責任。2019年2月,張潤國受到誡勉處理。

寧河區

寧河區原副區長,公安寧河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劉玉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玉順,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河北黃驊人,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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