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上栗县部门联动巧解家务事

2018年以来,上栗县根据家事案件数量多、类型多样、处理难度大的特点,且涉家事案件当事人关系较为敏感,案情隐秘,涉及个人隐私,情感、伦理、子女权益等多方面关系,该县妇联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拓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解决的渠道。县妇联与县人民法院、各村村委会、派出所等机构合作,将福田人民法庭打造成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女法官,本着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开展家事专业审判,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暴、虐待、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聘请25名有调解经验的涉及各个行业的人员为婚姻家庭调解员,实现婚姻调解专业化,并鼓励有特长和热心公益的个人加入到婚姻调解志愿者队伍中来。成立5个月以来,便受理了220余件涉家事案件,发出了2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年4月4日,上栗县金山镇凤鸣村冲口上村民潘某到县妇联求助,称其本人长期遭受其丈夫崔某的家庭暴力,请求得到人身保护并解除与其丈夫的婚姻关系。县妇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与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家事法庭立即立案,并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经查实,潘某与崔某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好。潘某于2018年3月30日向上栗县人民法院起诉与被告崔某离婚,起诉前,被申请人崔某多次殴打申请人潘某,多次持器械到潘某娘家威胁、吵架、纠缠,找到潘某便打,闹得人心惶惶,为此公安机关多次出警。起诉后,崔某频繁到潘某父母家闹事,4月3日携带刀具到潘某父亲家挟持潘某英,扬言要杀掉她,并殴打潘某致伤。被申请人还经常电话、短信、微信威胁、恐吓申请人及父母等家人,申请人人身处于严重危险之中,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2018年4月11日,县人民法院、县妇联、金山镇妇联、金山镇派出所将崔某传唤至凤鸣村村委会,将首份人身保护令送达给当事人崔某,并联合对崔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口头警告、口头训诫。

2018年8月份,桐木镇楚山村曾某到县家事法庭起诉,要求与丈夫胡某离婚。县家事法庭将曾某离婚诉求函告县妇联,县妇联立即与镇、村妇联取得联系,入户做其胡某丈夫思想工作,进行庭前调解。通过数次入户走访、调解,其丈夫答应改正自身错误,增强家庭责任感,俩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该县还聘请了14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县妇联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协调,要求法院重视人民陪审员在陪审案件中的重要性,主动邀请妇女干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及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适当增加审理案件的补助,调动妇女干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2018年以来,全县14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60余起,其中离婚类案件约占50%。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利于促进执法程序公平公正,保证司法透明,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

同时,该县还开启了“互联网+婚调”新模式,将线上咨询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线上开设了热线咨询电话、婚调QQ群、微信群;线下设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由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可以在线咨询,并对调解员进行调解预约,以便线下线上全方位提供服务。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内部矛盾调解往往难度很大,家事法庭婚调员们从情义、道理、法律三方面理顺夫妻双方心中郁结,不断创新探索建立“离婚分类”纠纷调解服务机制,巧解家务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栗县妇联欧阳文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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