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高鐵」女教師該怎樣處罰

近日“攔高鐵”女教師事件風聞全國。人的一生中可能都會有聞名全國的機會或可能。有人出名了,會收到各種祝賀稱讚。而有的人,卻恰恰相反,成了反面教材,成了過街老鼠!

作為教書育人的人民教師,基本的職業道德就是德才兼備以身作則。作為帶著女兒的家長,更應該明白作為母親在孩子面前的表現,帶給女兒日後成長表率作用的重要性。一個沒有擔當的母親,強司奪理,不遵守社會公徳,無視法律規則,踐踏公眾的道德底線。不認錯,不道歉,只強調具有過錯性的個人理由,強調來自外力(車站工作人員)的不幫助,不幫忙,無視整趟列車乘客的人權利益及整個高鐵運行網延誤調整的工作量,只強調個人是無過錯方。拋開狹隘的利己主義觀念不講,一個對社會公德沒有認知,不遵守社會公序良俗的人有資格做人民教師嗎?拿什麼來教育對世界充滿好奇,正在探尋前進的需要建立正確人生認知的成長中的小學階段的孩子們?停你的職錯了嗎?

“攔高鐵”女教師該怎樣處罰“攔高鐵”​​女教師解釋長文:

  1. 羅海麗老師: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攔高鐵事件,確實有這麼個事情,中間也發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很多說法是不是網上說的那樣的,第一我老公沒有遲到,我們一家三口是一起進車站的,第二我沒有攔動車。
  2. 上週五,我和老公帶著女兒去廣州辦事。坐的是G1747次車,從合肥到廣州,原定16:39發車。因為我們跑錯了車站,到檢票口的時候已經是16:37了,但我在出租車上查到這個車已經晚點到16:52發車了。
  3. 當時我知道快趕不上了,就拉著女兒跑在前面,老公拿著行李在後面。到檢票口的時候,檢票口沒有關,有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沒有檢我們的票,也沒有攔我們,就放我和女兒過去了。下去之後,我發現老公沒下來。給他打電話,他說他被檢票人員攔下了。當時我們的身份證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4. 當時我在跟列車長說,我老公就在樓上,10秒鐘就能上車,麻煩他用對講機叫樓上放一下行,但他們就是不幫我說。我下去的時候,看到車還沒有開,車門是開著的。我覺得動車在一個站就停10分鐘,我還剩2分鐘,我為什麼就不能上車呢?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隻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麼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5. 我跟他講了事實,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鐘就能下來。從頭到尾,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但他們就是不打電話給樓上工作人員,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6. 再說一次: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7. 最後,學校憑什麼讓我停職?我教學又沒過錯。如果覺得我擾亂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給予警告以及批評。我是在火車站犯了一點錯,為什麼我的工作單位給予我不相干的處罰。

我們的社會及大眾太過寬容。時代在快速進步,科技在飛速發展,作為社會人的思想意識也必須與時代接軌。誠信與立法相輔相成。如果說停職對這位女教師是一種懲罰的話還遠遠不夠,錯在哪裡,就從哪裡處罰起:

阻攔高鐵運行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應依法懲處:批評或拘留。


高鐵因此晚點造成的損失是多少做為經濟處罰的基點。

因個人問題阻撓高鐵正常運行,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終身不允許乘坐高鐵。

作為國家工作人員人民教師以身試法,開除教師隊伍永不錄用。

社會需要慈悲,更須律法嚴明。人的一生犯錯難免。在衝動的狀態下​有不理智言行是可以理解和原諒的。若強司奪理一意孤行,社會及法律必將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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