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為迎接自治區成立60週年大慶,嚴厲打擊酒駕、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全力遏制因涉酒涉毒而引發的交通事故,9月18日晚,銀川交巡警警力集結,開展“雷霆一百零三號”查處酒駕毒駕突擊行動。

20時25分,興慶區交巡警一大隊在轄區三個點位上進行集合點名,20時30分,“雷霆行動”正式開始,交巡警按照職責分工,有條不紊地開展車輛檢查工作,進入檢查區的駕駛員們主動拿出駕駛證行駛證交由交巡警檢查核驗,並按照交巡警的指示對著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吹氣,檢測無酒精後,交巡警向駕駛員返還雙證並說道:“感謝您的配合,前方駛出檢查區,祝您一路平安。”

進入深夜,氣溫下降,我們的隊員們彷彿在忙碌的步伐中感受不到絲毫的涼意,一位接受過檢查的駕駛員周先生說,這不是他第一次見到交警在夜間開展雷霆工作了,有一次是冬天裡遇到過,車窗搖下來時刺骨的寒風瞬間鑽進了車裡,真不知道交警同志是怎麼站得住的,咱們的警察同志真的挺辛苦的。

當晚21時35分,興慶區交巡警一大隊在查處點查獲了一起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駕駛員高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為77mg/100ml,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場對高某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做出記12分、罰款2000元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整個執法過程中,銀川交巡警以文明執法、嚴格公正的姿態進行,有效地震懾了交通違法行為,淨化了道路交通環境,為群眾出行創造平安的道路交通。當晚,興慶區交巡警一大隊共查處飲酒駕駛1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66起。

【酒駕的判定】

酒精含量是檢驗酒駕的標準。

對於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的認定,是根據根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確定而非行為人的意識狀態。《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指出酒後駕駛分兩種:

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酒精含量達到或者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酒駕的處罰】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 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銀川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員:親朋聚會本是值得高興的事,切莫因貪杯中酒讓歡聚的喜悅蒙上忐忑的暗紗,勿存僥倖心理,堅決不碰觸酒駕紅線、醉駕底線、毒駕高壓線,自覺做到平安出行,共建共享安全文明道路交通環境。別忘了你終歸要回家——杯中酒,回家路,咫尺天涯!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迎大慶 我在崗」勿存僥倖!銀川交巡警“雷霆”再行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