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否開放退休保險買斷制度

最近國家又強調了國家社保在被保險人死亡後,其親屬可以繼承其保險,我想這是一個極大的利好消息,但是我想還有一個問題是急待解決的,就是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是保險未繳納夠數,是否國家可以允許一次性補繳。

眼下國家允許四類人補繳,一個是98年以前交納保險的所有人群一個是98年以後的體制內人群,再有就是農村未繳納保險人群,其實這已經涵蓋了很多方面,因為比如我們這的拆遷區域,基本失地農民都得到了一次性買斷的機會,但是還有很多到了退休年紀,要麼因為早起社保制度不完善未繳納,或者斷檔,也有的因為頻繁更換工作,導致保險為繳納到數,也有的從打工的變為個體索性不繳納社保,還有最後一種就是為了多拿工資選擇不繳納社保,這樣造成了部分人以後生活無法得到保證,這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

眼下我國逐漸老齡化嚴重越發嚴重,這些人很快就會退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如果不允許一次性買斷社保進行退休,他們的生活將是極大不確定性,不穩定,沒有保障,希望國家可以考慮允許體制外的人群可以買斷社保,進行退休,而不是繼續每年繳納一直夠數,如果一個人60歲了只繳納社保5年,卻要繼續繳納十年也就是70歲才可以退休,但是基本這個歲數已經無法從事高收入職業,而且慢性病可能會接踵而至,這是一個很大負擔,希望國家可以早日考慮允許這部分人可以及早買斷進行退休。

其實十五年買斷一個月退休金也就不到一千元,但是如果允許買斷,社保基金總數可以一下得到提高,而且老人至少也得六七年可以收回成本,不會給國家造成很大負擔,我想這是一個很值得商榷的利國利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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