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隐身三个月,只因“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天网恢恢

10月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范冰冰隐身三个月,只因“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天网恢恢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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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轰炸剧照

范冰冰隐身三个月,只因“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天网恢恢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税务部门公布范冰冰案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8亿余元。此案是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不乏深刻警示。

其一,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体现了法治精神。诚信纳税,人人有责。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影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带头遵纪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什么“巨星”“豪门”,谁都不能藐视法律、心存侥幸。

其二,文艺工作者不能掉进钱眼里。文艺作品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艺工作者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不能唯利是图,甚至为了牟取利益无视底线、触犯法律。

其三,依法治乱、激浊扬清,影视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来,影视圈存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诸多问题,社会对此反映强烈。向乱象亮出法治之剑,重塑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演艺圈,顺民意、聚民心,也是影视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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