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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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建设美丽永春

永春法院以实际行动

守护绿水青山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6月4-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永春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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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6月4日,挑选林某煌涉嫌失火罪潘某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两个典型案件开展网络庭审直播活动,通过庭审公开网、新浪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同步直播庭审实况,3000多名网友在线观看了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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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宣传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6月5日上午,牵头组织县检察院、环保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到蓬壶镇开展“美丽永春 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分发环境保护警示案例和《“美丽永春,我是行动者”倡议书》等500余份。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热火朝天滴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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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小姐姐

在热情地普法

普法宣传

老少皆不能漏!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建设美丽永春

人人都是行动者

我们倡议!!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倡 议 书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美丽永春,我是行动者”倡议书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2018年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我国“六·五”环境日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为切实开展好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倡导全县人民树立保护环境和加强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积极投身“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共同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乡愁”永春,我们向全县各界人士提出如下倡议:

1、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开发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开发。要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废水,严禁肆意向江河湖海倾泻生活垃圾、工业废品以及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有效防止水资源污染,保证水体自身持续发展。

2、爱护每一块土地。要踊跃参与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为净化空气,涵养土壤资源,美化环境出一份力。要坚守保护耕地的红线,依法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要科学地使用农药,改变农药剂型和施药方式,提倡生物防治,尽量使用有机肥料,减少对化肥的依赖,确实保护好每一块土地。

3、对发生在身边的破坏生态多样性的行为,要做到不参与、敢制止。例如对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劝阻、抵制,并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举报;对于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这些珍贵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4、善做保护环境的践行者。从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开始,节约用水用电,爱护环境;尝试绿色出行,短途出行尽可能的骑自行车或者以步代车;自觉做好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利用,以实际行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污企业应严格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实现节能减排。

5、争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我们应积极地向朋友、同事和周围的人广泛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形成全民参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舆论监督,引领绿色发展的新潮流。

保护环境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境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衣食住用行做起,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通过一个个小小习惯的改变,感受你我为环境带来的变化,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共建绿色美好的新家园,为打造“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出一份力。

永春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5日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美丽永春,你我共享;

美丽永春,共同行动。

世界环境日,一起做美丽永春的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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