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85 股票簡稱:格力地產 編號:臨2018-059

可轉債代碼:110030 可轉債簡稱:格力轉債

轉股代碼:190030 轉股簡稱:格力轉股

債券代碼:135577、150385、143195、143226

債券簡稱: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

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於2018年10月19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和《關於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現將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基本情況

1、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

2016年7月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等議案。截至2016年9月28日,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累計買入公司股票2,378,540股,成交金額為14,996,585.15元。至此,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已完成股票購買,上述購買的股票按照規定予以鎖定,鎖定期自2016年9月28日起12個月。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同意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至2019年1月3日。截至目前,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尚未出售股票。(詳見公司分別於2016年7月5日、2016年9月29日和2018年4月25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關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完成股票購買的公告》和《關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公告》)

2、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

2016年12月21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等議案。截至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累計買入公司股票5,129,500股,成交金額為29,993,114.92元。至此,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已完成股票購買,上述購買的股票按照規定予以鎖定,鎖定期自2016年12月29日起12個月。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尚未出售股票。(詳見公司分別於2016年12月22日和2016年12月30日披露的《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和《關於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完成股票購買的公告》)

二、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情況

1、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修訂稿)》,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2個月,經持有人會議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後,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展期。

鑑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即將到期,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價值的判斷,同時為了維護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利益,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第三次持有人會議和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同意本計劃存續期再次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2、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2個月,經持有人會議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後,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展期。

鑑於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即將到期,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價值的判斷,同時為了維護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第二次持有人會議和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同意本計劃存續期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獨立董事意見

1、關於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獨立意見

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公司首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再次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2、關於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獨立意見

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