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日前,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桃城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同时,配套出台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

《考评办法》明确,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考核评价对象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评价工作一年集中考核一次,遇有普法规划中期、末期考核检查验收,一并进行。

《考评办法》提出,考核主要从组织领导及保障、单位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法治创建等方面进行,包括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按照《评分细则》所列的23项具体内容进行打分。

《考评办法》规定,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任务申报、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等四个步骤,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桃城区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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