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外」七旬老人住山洞,拄拐杖到法庭哭著要告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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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七旬老人住山洞,拄拐杖到法庭哭着要告儿女

近日,經過十餘天的努力,楚雄州元謀縣人民法院黃瓜園中心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讓七旬老人李某某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安渡晚年之所,幫三個子女找回了迷失的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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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前,一位七旬老人拄著柺杖一瘸一拐的來到黃瓜園法庭,一見到李德萍庭長就控制不住嚎啕痛哭起來。老人向李庭長哭訴已經有一個月無家可歸了,只能住在附近的山洞裡,最近雨量較多,無法住下去了。聽完老人哭訴後,李庭長一邊安撫老人情緒,一邊安排立案人員為老人登記立案,並針對老人的情況,聯繫法律援助中心,為老人請來一名法律服務工作者免費為老人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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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立案後,承辦法官感覺到如果案件簡單一判了之,不能真正解決老人生活問題,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都不是很好。於是,法官先後走訪了村委會、村小組及當事人的鄰居,通過進一步瞭解,得知老人與老伴共生育了三個子女,兒子娶妻在家,長女招婿在本村,次女出嫁在外地。分家時,李某某與長女共同生活,兒子負責贍養老伴。剛開始,調解工作舉步維艱!兒子拿出為母親治病的近二十萬元醫療費收據,訴說自己獨自贍養母親的艱辛,認為自己已經盡了贍養義務;長女辯稱父親經常喝醉酒後亂吵亂鬧,不聽女婿的勸阻,並帶陌生人回家,如果父親能改正缺點,可以與其繼續共同生活;次女認為自己身帶殘疾、遠嫁他鄉,生活極其困難,無力照顧父親;而李某某堅決不到長女家居住,要求到兒子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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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法官針對三個子女狀況,以只要能讓老人有個好歸宿,能幸福的度過晚年為目的,詳細制定多種調解方案。在調解過程中,讓三個子女回憶兒時的美好時光,感念小時候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告誡子女不要讓自己的生活留遺憾,有後悔。“子欲養而親不待”,現在母親已不在,只剩父親一人,希望讓老人能幸福安詳的渡過最後的美好時光。說到動情處,三個子女都留下了熱淚。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兒子提供一格房屋供李某某居住,長女負責李某某的全部生活、醫療費用,次女每年給李某某購買一套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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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調解後,三個子女含著熱淚當庭表示很後悔自己以前的行為,不管以後自家的生活多艱難,也要讓老父親倖福渡過晚年;李某某也表示以後少喝酒,多聽取家人的意見,控制自己的脾氣,不帶陌生人回家了。

最後,三個子女攙扶著老人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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