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通知」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即将开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广大城乡居民:
全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请广大城乡居民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缴。
一、参保登记
1.缴费对象:全区所有辖区内户籍人口及居住6个月以上常住居民。
2.缴费时限: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3.缴费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22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与学生,按年度一次性缴清。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一类低保对象、孤儿等全额资助对象由民政部门划拨至乡镇后由乡镇统一代缴,其他特殊人群先自行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相关部门再根据缴费凭证及有关信息资料等将资助资金支付本人。
二、待遇享受
1.凡在缴费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费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生儿三个月内可到当地办理当年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注意事项
1.我区城乡居民在区外参加医保时,需向户籍所在乡镇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或证明,避免重复参保或漏保。
2.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的社会保险编码,城乡居民在参保时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保证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真实准确地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系统。
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你的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请广大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定西市安定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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