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56方砚台 欠350万货款 躲债 “首富”房产被轮候查封

买56方砚台 欠350万货款 躲债 “首富”房产被轮候查封

2010年明某某与王某签订合同,购买56方砚台,货款共计400万元。然而,明某某却一直拖欠350万货款不肯支付。王某起诉后,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求,但明某某仍不履行判决,王某遂申请强执。昨天上午,朝阳法院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来到被执行人的办公地点寻人。

买56方砚台 欠350万货款

2010年10月,明某某与黄山市歙砚(文化·艺术)研究院的王某签订合同书,向其购买砚台56方,货款总计400万元,王某同意明某某最迟于当年春节前将货款打入王某账号。

2012年4月,明某某再次在合同书复印件中写明:同年7月1日前付清全款。

庭审中,王某称其已将砚台全部交给明某某,但剩余的350万元货款明某某却一直未付。

2014年10月,朝阳法院缺席审理,判决明某某支付王某货款350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5年5月,王某向朝阳法院申请强执。

得到财产线索 送达到庭传票

法官介绍,当事人申请强执后,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仅有80万元,当即扣划全部资金。之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但近期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了新的线索,法院遂立即恢复执行。虽然当天没有见到明某某本人,但在与其公司工作人员马女士沟通后,马女士表示他们有还款意愿,并代明某某与王某一方约定近期会到法院谈话。

马女士表示,公司遇到债务危机,现在公司账户没钱,之前也和王某商量过可以把砚台拉走,或用车抵债,但王某均不同意。

此外,马女士还称,明某某在大庆处理公司事务,并不在京。法官向马女士当场送达到庭传票,要求其转交明某某。

王某的代理人向记者表示,当初明某某到黄山旅游看上王某的工砚雕,王某上网搜索后,发现明某某是“大庆首富”很有实力,才与其签订合同,砚台也如期寄给了明某,但没想到“首富”却一直赖着货款不给。

王某一方经多方了解,发现55岁的明某某已将大部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目前两个孩子均已成年。

法官介绍,法院已将登记在明某某名下的房产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如果明某某不配合执行,将视情节追究其拒执罪等刑责。来自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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