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工作部署要求,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托电子卡口识别系统,采取巡勤、定点设卡等多种查缉手段,重点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无牌无证车辆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以及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奉劝广大市民,法律责任沉甸甸,千万不要以身试法。藐视法律、挑战法律不会让你显得多了不起,相反会让别人觉得你无知无德无涵养,尊重法律、崇尚法律、守法生活才会有高品质的生活。手铐相比于手镯并不只是中间多了一条铁链和锁扣,监狱相比于宾馆也不仅仅是没有空调和电视。以身试法终究会有自己无法承受的代价。

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民警根据识别系统指令对嫌疑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盘查

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民警根据缉查布控指令对嫌疑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盘查

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民警根据缉查布控指令对嫌疑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盘查

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长春交警双阳大队即日起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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