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與基礎 (GB50202-2018),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及範例

對應規範:

《建築地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202-2018

表格名稱

素土、灰土地基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實施時間:

2018-10-1

填寫示例:

地基與基礎 (GB50202-2018),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及範例

填寫說明

4 地基工程

4.1 一般規定

4.1.1 地基工程的質量驗收宜在施工完成並在間歇期後進行,間歇期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和設計要求。

4.1.2 平板靜載試驗採用的壓板尺寸應按設計或有關標準確定。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的靜載試驗的壓板面積不宜小於1.0㎡;強夯地基靜載試驗的壓板面積不宜小於2.0㎡。複合地基靜載試驗的壓板尺寸應根據設計置換率計算確定。

4.1.3 地基承載力檢驗時,靜載試驗最大加載量不應小於設計要求的承載力特徵值的2倍。

4.1.4 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的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地基承載力的檢驗數量每300㎡不應少於1點,超過3000㎡部分每500㎡不應少於1點。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

4.1.5 砂石樁、高壓噴射注漿樁、水泥土攪拌樁、土和灰土擠密樁、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夯實水泥土樁等複合地基的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複合地基承載力的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0.5%,且不應少於3點。有單樁承載力或樁身強度檢驗要求時,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0.5%,且不應少於3根。

4.1.6 除本標準第4.1.4條和第4.1.5條指定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可按檢驗批抽樣。複合地基中增強體的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數的20%。

4.2 素土、灰土地基

4.2.1 施工前應檢查素土、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等配合比及灰土的拌合均勻性。

4.2.2 施工中應檢查分層鋪設的厚度、夯實時的加水量、夯壓遍數及壓實係數。

4.2.3 施工結束後,應進行地基承載力檢驗。

4.2.4 素土、灰土地基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4.2.4的規定。

地基與基礎 (GB50202-2018),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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