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关于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三城同创”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经研究,决定对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路段采取禁止车辆停放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临川大道与金巢大道交叉路口(含路口100米)至临川大道与玉茗大道交叉路口(含路口100米)非机动车道;

赣东大道与南门路交叉路口(含路口100米)至玉茗大道与南门路交叉路口(含路口100米)非机动车道

以上非机动车道内禁止停车(含停车泊位)

二、禁停时间

自11月1日起

三、禁停车辆

所有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以上非机动车道内(含停车泊位)违法停放车辆的,公安交警将利用“电子警察”设备、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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