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警方在「依法治國」下保護違法奸商跨省刑拘舉報人讓浙江司法

紹興警方在“依法治國”下保護違法奸商跨省刑拘舉報人讓浙江司法蒙羞

廣東惠州五名網絡職業打假人因虛假宣傳、假冒偽劣向浙江紹興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個別不法商家後,遭到紹興個別淘寶網絡商家刑事報案報復。

2018年9月7日,廣東惠州五名職業打假人黎某某、黃某某、張某某、梁某某。葉某某被千里之外的浙江紹興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犯罪給予刑事拘留,事發後,家屬立即聯繫之前辦理多起重慶、上海、深圳、北京、西安、太原、烏魯木齊、天津。鄭州、義烏、成都、天津等地職業打假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洛太刑事辯護團隊,洛太律師團隊杜鵬律師、謝文慶律師、李世傑律師、馬青山律師、軒俊強律師接受五名打假人家屬委託後依法會見當事人,詳細瞭解相關案件情況後,積極和警方、檢察院溝通,以無罪辯護的觀點,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不予批准逮捕申請書等法律手續以及之前辦理多起職業打假人無罪釋放的案例、判例和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材料,詳細說明本案當事人系職業打假人,案情繫打假人作為消費者的知假買假者索賠,該消費購物索賠行為系合法的消費維權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刑事犯罪的法律要件。

依法治國、從嚴治黨當前,浙江紹興警方保護奸商、跨省報復舉報者,這種忘記本職工作、視法律為兒戲的徇私枉法行為,豈能一放了之?

浙江杭州“安徽叔侄案”,曾一度讓司法蒙羞,今天,浙江紹興警方在依法治國的關鍵時期再次跨省非法刑拘維權打假者,這種穿著制服濫用職權、濫施刑罰、公然跨省犯罪的卑劣行徑,不應發生在紹興,更不應發生在浙江。職業打假三至十倍索賠,最高法也曾出臺司法解釋公開認同,中國政法大學著名律師吳丹紅也曾在周祿寶案辯護中寫道:正如王海打假,對社會有百益而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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