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来源 | 新疆博州农业局

关于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农业发展,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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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由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由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合并而来。在保障全州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种植青贮饲料、苜蓿和优势特色农作物等耕地的保护,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残膜回收、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推进畜牧业和特色产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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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基本原则

1、全州统一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补贴对象、条件、补贴方法和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2、注重政策衔接。首先保障对种植小麦的耕地进行补贴,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小麦生产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多渠道增收。

3、严格管理程序。逐级申报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到实处。

4、实行限额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设置合理上限,防止“垒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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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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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青贮饲料、苜蓿、玉米等特定作物。

2、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达到预期的补贴目标。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保护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主动改善地力,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残膜回收等。其中:残膜回收率需达到90%以上。

5、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草(天然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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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以农作物2018年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3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青贮饲料、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甜菜、瓜果、露地蔬菜等)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0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作物由各县市从具有本地特色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作物中选择2-3种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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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法步骤

1、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草(天然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2、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市)农业部门和地(州、市)农业部门核查,核实认定。县级农业部门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承办金融机构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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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了保障农民朋友切身利益,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亲自到附近的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补贴资金,不要交他人代领。农户存折应妥善保管好,每年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仍将通过此“一折通”存折发放。

欢迎农民朋友对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权益进行维护并对各级兑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州农业局联系人:赵爱萍,电话:0909-2310720,自治州财政局联系人:于宏彦,电话:0909-2311970。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拿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时,要认识到这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州党委对广大农牧民的关心关爱,对农业的重视。要充分利用党的惠农政策,主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地力,不露天焚烧秸秆,采取秸秆回收或秸秆粉碎还田、残膜回收等措施,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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