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降低了个人自付的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定于2018年10月16日(周二)上午10:00在委机关2号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儿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卫健委:《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降低了个人自付的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 (中国网 宗超摄)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记者:

请问焦雅辉局长,我们知道去年2月份原国家卫计委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通知,近一年来工作做了哪些,有没有相关的经验跟我们分享一下。谢谢。


焦雅辉:

谢谢您的提问。其实这一年多来我们做的工作,前面我已经大概介绍了一下,一方面我们是在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医疗的组织这方面做了一些,归纳起来叫“四定两加强”,我们要求各个地方要指定定点医院,因为去年是九种大病,今年刚刚发的方案,扩充到21种大病,针对这些大病,我们要求要确定定点医院,原则上定点医院要定在县一级,县级如果不具备条件的话,可以定到市或者省一级,当然我们也鼓励省和市的这些定点医院也可以派医务人员到县里来,一方面是方便这些贫困地区的患者,另一方面是为了降低医疗费用。这是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在医疗组织方面,首先是定了定点医院。

二是定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我们在全国印发了这些大病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各省在我们印发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的基础之上结合本地区的情况,进一步的细化,细化的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也为地方推行按病种付费打下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三是定费用标准,各地定临床路径的时候,基本上也确定了把一些常用的最基本的药品和耗材、治疗的方法纳入到临床路径当中,以此来确定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的单病种费用的标准。这也是降低费用的非常重要的措施和手段。

四是定支付的比例。我们各个地方都是因地制宜的采取了一些措施,有的地方是限定支付的比例,有的地方是限定个人支付的标准。还有的地方对于个人支付采取兜底保障的措施。

总之,通过各种各样的措施是为了降低个人自付这方面的负担。

还有是“两加强”我们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各个省相应成立了专家组,并且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质量控制,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强技术上指导和帮扶。再就是加强责任的落实,层层分解工作的目标以及工作的责任,这样便于我们跟踪相关工作的落实的情况。

另外我们要提高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尤其是贫困县的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因为我们说原则上定点医院要定在县医院,我们通过另外一项工作,全国组织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这些贫困县的县医院,全国963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832个贫困县的1180个县医院,针对新疆和西藏这样的一些特殊地区,我们采取了组团式的援疆和援藏,这个支援的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同时在派驻医务人员驻点帮扶的基础之上,我们利用远程的手段,要求远程医疗服务要做到832个贫困县的县医院全覆盖。据我们统计,远程医疗服务已经开展了6000多万例,并且通过远程进行培训,来提高我们贫困县的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我们在医疗管理的组织方面,建立病例登记系统。现在全国所有的大病救治的病例,这些数据都来自于病例登记系统,每一例都可以找到人,建立这个病例登记系统,一方面是便于我们精细化的管理,同时也便于我们开展质控。我们要求定点医院要为贫困的患者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每一个定点医院都有“一站式”结算的窗口,在这个窗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都可以在这一个窗口来实现提供服务。同时对于贫困的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需要他垫资,减轻他垫资的压力,出院的时候只要缴纳个人支付的部分就可以。在医疗的管理这方面我们做了这样的一些工作。

同时我们也配合药品保障的部门做好临床的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通过省级招标采购降低药品的价格,量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药品的价格。同时对于短缺药品也加强这方面的监测,组织供应保障。推动仿制药,全国有一些大病的仿制药上市,并且经过医保部门研究也纳入到医保的报销目录,这也大大的降低了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同时在医疗保障这方面,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我们今年新增的大病保险有一半要用到大病的救治,一方面是降低住院的起付线,同时提高报销的比例,很多地方也提高了上限的限额,或者将来可能会逐步的也要取消一些封顶线的限制。同时很多地方除了财政的兜底保障,还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和一些慈善救助的基金,发挥对贫困大病人口的救治作用。

综合我们在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这方面,在医疗管理、药品供应保障以及医保这方面,我们采取的这些措施都取得了非常好的经验,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经验,现在我们农村贫困大病救治的实际报销比例还是相当的高,费用控制也是非常的好,治疗的效果也很好,对于这样的经验总结,我们今年一个是扩充了21个大病,一个是把儿童白血病从农村贫困人口扩展到全国所有的儿童白血病的患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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