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不变

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上海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上海市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项社保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5个中央非税收入项目,也将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稳妥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此次划转,除负责征收的主体改变外,征收范围不扩大,征收方式不改变,征收流程不改变,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不得集中清缴,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征管工作协同。要优化服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基层税务部门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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