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安徽省合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东、严锐等17名被告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2月以来,以被告人王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肥西县三河镇、舒城县杭埠镇、庐江县、长丰县、合肥市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和经开区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开设赌场,以在赌场内放高利贷、抽头等方式牟取暴利。
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追讨高利贷过程中,王东等人通过捆绑、软禁、滋扰、殴打、打砸等方式迫使他人支付高额钱款,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
最高奖励5万元
合肥“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公布!
《合肥市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已实施
最高可奖励5万元
一、举报内容
(一)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未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二)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未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三)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线索。
二、举报方式
公民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互联网邮箱、信件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现场举报。
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接受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551-62928333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场(信件)举报具体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76号合肥市公安局扫黑办
三、举报奖励
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黑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线索所起的作用分别奖励500元-50000元不等的奖励。
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大小和核查结论不同,按下列标准奖励:
(一)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查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查获一般恶势力团伙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二)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三)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起直接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四、不属于奖励的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二)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五、保护及保密措施
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举报信息;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警民联手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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