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電動車闖紅燈被撞飛,交警判電動車「全責」,網友一邊倒「點讚」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蘇交軒 記者 於英傑)前不久的一天早晨,在徐州市泉山區一處路口, 騎電動車送孩子上學的傅某闖紅燈穿行,結果被按綠燈指示正常行駛的汽車撞飛,他和孩子都受了傷。徐州交警認定,傅某闖紅燈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汽車司機無責。傅某不但要承擔自己和女兒的醫藥費,還要承擔轎車一方的車輛維修費用。日前,徐州交警公佈了這起事故的處理結果,引來網友們“一邊倒”的支持和點贊。

如今,選擇電動車出行的人非常多,可這個群體闖紅燈、逆行、橫穿馬路等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在事故的責任認定和理賠問題上,不少電動車主自認為是“弱勢群體”,“發生交通事故後,無論自己的責任多少,理應得到相應的賠償!”然而,交警在判定事故具體責任時,會依法進行而不會縱容這種“想當然”。

徐州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交警判电动车“全责”,网友一边倒“点赞”

9月4日早上7點多,在徐州市泉山區的中山路與和平路交叉口,南北方向的交通信號燈正是綠燈,但這個方向直行通過的汽車並不多。這時,一輛電動車見狀便在該路口沿東西方向路段闖紅燈橫穿馬路。誰知,就在傅某騎過道路中間隔離欄時,南北向正常行駛的兩輛轎車剛恰好通過該路段。其中,第一輛白色轎車發現電動車後,立即制動沒撞上,但旁邊車道棕色轎車的開車人因左前方有白色轎車被擋住了視線,等看見這輛橫穿馬路的電動車時,雖已採取緊急制動,但兩車還是發生了碰撞。

徐州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交警判电动车“全责”,网友一边倒“点赞”
徐州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交警判电动车“全责”,网友一边倒“点赞”

在本次事故中,徐州泉山交警大隊經調查認定:當事人傅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由東向西違反交通信號通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之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因此,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付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轎車駕駛員劉某無責任。電動車駕駛員傅某不但要承擔自己和女兒的醫藥費,還要承擔轎車一方的車輛維修費用。

日前,徐州交警發佈了對這次事故的上述處理結果,引來網友們的一片“點贊”——

我心依然。

早就該這樣了。這些電瓶車肆無忌憚

313

情話微涼i

下次看他還敢不敢違法闖紅燈了,交警叔叔做的對!

265

九念

文明出行,不分車輛

249

小馬

老早就應該這樣了,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231

雪碧-騰星

徐州交警 好樣的,判罰公正,有警示作用!

196

雪花飄

支持,並希望可以各個地方都推廣鋪開。。。雖然說電瓶車撞汽車人撞鐵,但很多機動車駕駛員正常行駛遇到那樣的,比如闖紅燈的,突然進入機動車道的,甚至過去很多案例有大車為了避讓闖紅燈的非機動車猛打方向造成撞隔離欄的也有。。。。不管什麼樣事故,一律按交規來處置,大家都是交通參與者,都應該遵守,而不是所謂的“弱勢”再發生事故後就可以規避交規的

164

老虞℡₁₃₆₀₁₅₁₃₄₅₃

這就對了!早該這樣!不要和稀泥!

江蘇交警指出,電動車與機動車發生碰撞事故,電動車主是較容易受傷的一方。但是,如果電動車主因自己的違法行為過錯而導致事故的發生,那所受的傷害和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由電動車主自己承擔。因此,無論是電動車還是機動車,都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明辨是非禮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