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萊蕪市政府為全市人民買保險

12月2日,記者從有關會議瞭解到,2018年我市將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政府救助保險。其中保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元、每戶每年2元,全年保費為369.94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全額負擔。

政府救助保險包括自然災害人身傷害保險和自然災害家庭財產損失保險。自然災害人身傷害保險對萊蕪市行政區域內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搶險救災人員和臨時來萊蕪市出差、旅遊、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給予人身傷害救助;自然災害家庭財產損失保險對萊蕪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居民(指擁有萊蕪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或擁有萊蕪市產權住宅的人員或無戶籍、無暫住證但事實居住在萊蕪的人員)的家庭財產損失給予救助。

保險範圍:政府救助保險對自然災害,居家期間的火災、爆炸、燃氣洩漏、觸電等事故,需政府緊急處置的火災、爆炸、毒氣洩漏、擁擠踩踏、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家庭財產損失提供救助。

救助標準:自然災害及居家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每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不低於8萬元;搶險救災人員死亡責任限額不低於20萬元,受傷責任限額不低於10萬元,家庭財產損失每戶保險金額不低於4萬元。

保費標準及來源。我市2016年常住人口為137.58萬人,戶籍居民47.39萬戶,按照每人每年2元、每戶每年2元的標準,合計全年保費為369.94萬元,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全額負擔。

市民政局局長王繼華說:“這是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實現了小投入保障大民生,進一步完善了我市自然災害救助體系,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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