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出生的“大姐大”带着 一帮哥们“混社会”,被一网打尽

99年出生的“大姐大”带着 一帮哥们“混社会”,被一网打尽

原本应在父母关爱下快乐成长的他们,却挣脱父母管教,走上社会做起“社会人”;原本应在校园里快乐学习的他们,却抛弃学业,打架斗殴……至今年3月,这个流窜在嘉兴市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嘉兴南湖警方捣毁,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的葛某、闫某等13人被抓获。

近日,南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处拘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嘉兴市判处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拉帮结派 强拿硬要

2017年8月14日,葛某(女)跟往常一样,带着手下闫某、陆某、胡某、唐某等人来到嘉兴市区某酒吧娱乐消遣。

没玩多久,只见唐某气呼呼地跑来跟大伙抱怨:“那人(李某)刚在酒吧强吻了我女朋友,兄弟们,一起去帮我出个气啊……”一群人听罢,来了劲,在葛某的带领下找到了李某,并将他围堵在酒吧后方的公园内,以围堵恐吓、扇巴掌殴打的方式威胁恐吓李某。最终,葛某等人强行向李某索要了500元,了结此事。

2017年7月,因一句气话,葛某团伙成员闫某,与王某等人在QQ上“互怼”,双方约在嘉兴某酒吧门口打架。双方碰头后,砍刀、棍棒齐上……最终王某一方多人受伤,闫某等人逃离了现场。

类似这样的打架、恐吓案件,对葛某等人来说不以为怪。他们混迹在酒吧、KTV等地,针对学生、社区小青年等群体,利用人多势众的“优势”,向被害人索要钱财等。

据了解,从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葛某等人认识了不少混社会的小青年。葛某为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对手下的成员进行有规模性地拉拢、管理,同时对恐吓、围堵所得的钱财进行统一分配,并支付手下成员所有的日常开支。

“他们主要在嘉兴市本级范围内,针对青少年特别是一些在校学生,有预谋地制造事端。仗着自己人多势众,相互壮胆,对学生们实施强拿硬要、无故殴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南湖区公安分局扫黑专业队办案民警介绍说。

“社会人”终受法律制裁

令人惊讶的是,葛某等人年龄都不大,均为1999年、2000年出生,来自重庆、云南、四川等地。他们自小跟随务工的父母来到嘉兴,本应上学的年纪,却早早放弃了学业。

为遏制该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南湖警方从对葛某的调查入手,从团伙的源头开始“治理”。进一步侦查后,南湖警方摸清了葛某带头的团伙架构。

葛某,1999年生,女,初中毕业后便抛开学业混社会,无固定工作,并结交一些“社会老大哥”扩大自己的恶名,依仗自己人多路广、能摆平事情,渐渐成为一些在校学生心目中的“老大”,更有不少人依附在其手下。然而,这样一个习惯拳打脚踢摆平事情、强拿硬要骗取钱财的“社会人”团伙,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7年12月,南湖警方通过前期的线索排摸,理清了以葛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于去年12月18日和今年3月9日,先后对该恶势力团伙实施抓捕。“希望通过打击违法犯罪,起到震慑作用,肃清社会、学校的风气,给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南湖区公安分局扫黑专业队办案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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