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網」邂逅「有心人」,豈料「情結」變「情劫」?

孤獨的離異單親媽媽,在“珍愛網”上遇見了“知心人”,她以為這是今生的命中註定,沒想到一切竟是自己的命中劫數……

挑準離異女下手

陳某(36歲,莆田人)已婚有一子,無固定職業,平時沉迷於賭博、胡亂幫朋友貸款擔保等,這導致他負債累累,常年缺錢花。

如何才能走出資金困境?他自認為離異的女人“好搞定”,便為自己的“暴富”大業策劃了一場騙局。

2018年1月29日,他在“珍愛網”上註冊了一個賬號,暱稱為“航程”,頭像是本人照片,簡介則是:離異、月收入一萬餘元。

廣撒網後,陳某結識了一暱稱為“春暖花開”的單親媽媽(黃某,31歲)。一番轟炸後,他的健談、溫柔成功吸引了該女子,兩人加了微信。

交談中,二人意外發現對方都是莆田人,且女方住在涵江區。同月30日20時許,倆人相約在涵江區白塘湖公園旁某音樂吧見面,陳某謊稱自己是做窗簾、木門生意的,女兒給了“前妻”,並編造他跟“前妻”婚姻生活中的各種不愉快,引起女方共鳴。同時,他得知黃某在一家公司上班,離異後獨自撫養孩子過得很辛苦。22時許,他殷勤地開車載黃某去兜風並送其回家。

“珍爱网”邂逅“有心人”,岂料“情结”变“情劫”?

頻頻伸手要錢

31日凌晨1時許,陳某突然打電話告訴黃某,為了出來見她,自己在返家路上撞人了,對方傷情嚴重,自己身上錢又不夠。黃某出於愧疚,立即給陳某轉了500元。陳某見“女友”竟如此信任自己,決定繼續交往下去。

2月1日,陳某又向黃某伸手,黃某表示自己沒錢,陳某竟教她用支付寶“借唄”貸款。被愛情衝昏頭腦的黃某竟真的貸了16500元轉給陳某。

次日下午,陳某到她工作單位找她,稱特意來接其下班,黃某心感溫暖。

2月4日,陳某打電話給黃某,說自己撞到的傷者在某醫院ICU搶救,急需錢,還支招讓她下載了“XX信貸”APP,之後黃某通過該APP貸款10300元並轉到陳某建行賬戶。

2月8日,陳某以生意資金週轉出問題,再次向黃某借錢。黃某因鍾情於陳某,希望留住他,便向親戚朋友籌錢,通過微信轉給陳某11300元。

同月12日,陳某說其父母在新疆生病,自己人在上海轉機,因為跟弟弟鬧矛盾,弟弟將其機票給退了,讓她幫忙轉些路費,這次黃某又轉給陳某7200元。

情人節當天,陳某告訴黃某自己想從外地回來與其共度情人節,但身上沒有錢,需要跟他人拼車,費用3800元。並承諾趕回後歸還之前欠她的錢,黃某再次選擇相信他,又轉去3900元。

同月21日,她竟收到信用卡欠款提示信息,這才知道自己的卡被陳某拿去刷了共17160元。此後她多次找陳某討錢,但陳某一直以各種藉口拖延著,意識到自己被騙的黃某選擇報警。

“珍爱网”邂逅“有心人”,岂料“情结”变“情劫”?

“渣男”落網

3月30日黃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後,辦案民警在陳某住處將其抓獲,並提取相關證據、證物。次日,陳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經涵江區法院審理後查明,根據黃某的陳述、陳某在“珍愛網”上登記註冊的材料等證據,能夠證明陳某隱瞞自己已婚真相,以戀愛之名與黃某交往的事實。

另根據黃某的陳述、微信聊天記錄及銀行(微信)轉賬記錄等證據,能夠證明陳某在明知自身經濟狀況較差,還以駕車撞傷人、資金週轉、路費等理由騙取黃某的大額錢款的事實。

故法院認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他人錢財共計6686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陳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一審判決陳某犯詐騙罪,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追繳陳某違法所得款66860元,退還被害人黃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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